【專題】國家法定節假日調整
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4日(星期六、清明節)為法定節假日,4月5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4日(星期六)公休日調到4月6日(星期一)。
節假日期間,各區縣、各部門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衛等工作,遇有突發事件,要按規定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群眾平安度過假期。
天津市政府辦公廳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