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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和衝擊,保持區域經濟健康發展態勢,最大限度幫助企業解決目前面臨的困難,走出困境,日前,南開區出臺十條政策措施,鼓勵和支持企業加快發展,全力為企業搞好服務,促進區域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十條政策措施一是組建、引進小額貸款公司,為區內中小企業貸款。由區國投公司出資發起,吸納社會資本,注冊成立規模在5000萬元以上的南開區小額貸款公司。引進一家民營貸款公司,多渠道、多形式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服務。二是設立擔保基金,支持中小企業融資基金。由區財政籌資5000萬元,設立中小企業擔保基金,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擔保。三是減少新成立中小企業和科技創新型企業注冊成本。2009年注冊資本500萬元以下(含500萬元)新注冊企業和科技創新型企業工商注冊費先征後返。注冊資本超過500萬元的科技型企業也享受全額返還工商注冊費政策。四是設立創新型科技園區建設資金,鼓勵科技企業發展。由區財政和市高新區管委會共同出資3000萬元設立自主創新專項資金,支持南開區創新型科技園區建設。重點用於鼓勵和支持企業自主創新,鼓勵和支持科技服務業發展,鼓勵和支持科技孵化器建設。五是支持企業進駐南開區商務樓宇。2009年進入南開區現代服務業重點項目樓宇的新注冊、新遷入企業,前兩個經營年度內,返還當年留區稅收(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留區部分)50%作為企業發展扶持資金。六是鼓勵發展現代服務業。2009年新注冊、新遷入現代服務業企業年留區稅收(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留區部分)3萬元以上的,前3個經營年度內,返還當年留區稅收(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留區部分)30%作為企業發展扶持資金。七是加大對樓宇主辦者的扶持力度。2009年在南開區新注冊納稅的樓宇主辦者,前3個經營年度內,返還當年留區稅收(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留區部分)30%作為企業發展扶持資金。樓宇入駐率達到50%(含50%)以上的樓宇主辦者,返還當年留區稅收(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留區部分)40%作為企業發展扶持資金。吸納屬於同行業或相關行業企業比例達到50%(含50%)以上的樓宇主辦者,返還當年留區稅收(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留區部分)50%作為企業發展扶持資金。八是鼓勵金融企業發展。支持金融企業到南開區注冊經營,為企業服務。獨立核算的銀行當年區級營業稅超上年部分不高於30%的,返還超過基數部分的30%作為企業發展扶持資金,超過上年30%的部分,返還50%作為企業發展扶持資金。九是簡化審批手續,全面提高審批效率。新注冊企業注冊登記涉及的照前審批項目,企業承諾履行告知內容後即獲得批准。建立企業聯合審批綜合服務平臺,實行無假日值班制度、24小時熱線服務、審批窗口延時服務。十是鼓勵、扶持稅源穩定企業。連續5年進入南開區功勛、明星企業行列的各類企業,2009年、2010年兩年留區稅收(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留區部分)增長超過區財政增長比例的部分,返還50%作為企業發展扶持資金。連續5年進入南開區重點企業行列的各類企業,2009年、2010年兩年留區稅收(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留區部分)增長超過財政收入增長比例的部分,返還30%作為企業發展扶持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