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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5月13日是有關沿海國提交200海裡以外大陸架外部界限信息資料的規定期限,中方就此采取了哪些行動?
答:5月11日,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有關規定及《公約》締約國會議的有關決定,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向聯合國秘書長提交了關於確定200海裡以外大陸架外部界限的初步信息。
這次提交的文件涉及中國東海部分海域200海裡以外大陸架外部界限。中國對南海諸島及其附近海域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主權權利和管轄權。中方保留今後在其他海域提交200海裡以外大陸架外部界限信息資料的權利。
中國政府將繼續根據一貫主張和立場維護海洋權益,同時堅持與海上鄰國在國際法基礎上,按照公平原則,通過和平談判進行海洋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