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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豬肉價格下行的狀況,市物價局、發改委、商務委、市農委、市財政局、畜牧局、工商局、質監局等8個部門日前聯合發文,出臺了《防止生豬價格過度下跌預案實施細則》,以建立生豬生產穩定發展的長效機制,防止生豬價格過度下跌,維護廣大生豬養殖戶利益。根據《細則》要求,在發揮市場機制調節作用的基礎上,加強政府調控,促使本市豬糧比價不低於5.5:1,仔豬與白條肉價格之比不低於0.7:1,生豬存欄不低於200萬頭,能繁母豬存欄不低於26萬頭。
為緩解生豬生產和價格的周期性波動,本市建立預警機制,將豬糧比價作為分析生豬生產和市場情況的基本指標,在9:1—5:1之間劃分為五種預警區域。根據預警區域不同,采取不同的響應機制,發布預警信息,增加儲備,調整政府補貼等措施。當豬糧價格比低於5:1時,將增加市級凍肉儲備規模,當出現養殖戶過度宰殺母豬的情況,月度母豬存欄量同比下降超過5%時,按照現行中央與地方經費分攤辦法,對生豬調出的養殖戶(場),按照每頭能繁母豬100元的標准,一次性增加發放臨時飼養補貼,對市級種豬場和種公豬站,按每頭公種豬100元的標准,一次性發放臨時飼養補貼。此外,建立信息發布、市場監測監管制度,有關部門定期發布生豬生產信息,引導養殖戶適時調整養殖規模和養殖結構。加強產銷銜接,鼓勵養豬戶(場)和肉制品加工企業之間建立產銷合作機制,養豬戶(場)和屠宰加工企業,屠宰加工企業和大型批發市場、超市之間應當建立長期、穩定的購銷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