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備受關注的杭州“5•7”交通肇事案,被告人胡斌一審被判有期徒刑3年。但庭審結束後,除了判決結果是否合理以外,在法庭上受審的是胡斌替身之謠傳也迅速在各大網站流傳。針對胡斌是否找替身受審這一說法,本網記者採訪了杭州當地法院,法院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這些猜測純屬無稽之談,毫無事實根據。
2009年5月7日20時許,20歲的胡斌駕駛大紅色三菱跑車在杭州繁華的街頭將正在穿越斑馬線年僅25歲的浙江大學畢業生譚撞死。7月20日下午,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了一審公開宣判,並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被告人胡斌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胡斌親屬,被害人譚卓親屬、生前同事等各界羣衆60多人旁聽了宣判。
該案宣判後,除了判決結果是否合理以外,在法庭上受審的胡斌是否是替身,也成爲各大網站上討論的焦點。有網友在一些論壇上以“受審的飆車案主犯‘胡斌’竟是替身”爲標題發貼:“昨天某媒體親赴庭審現場,並拍攝了‘胡斌’的照片,讓人吃驚的是,受審的‘胡斌’竟是一個替身,實際上,早在今年5月10日,就已經有網友傳出胡斌已經做好假身份證,準備逃得韓國去整容的消息,如今得到證實。”網友們還貼出了胡斌在案發前,案發後和庭審時的照片做對比。
記者隨後在搜索網站上找到很多相關信息,均有網友對胡斌庭審時是否找了替身表示懷疑。網友認爲,在庭審時的胡斌比案發前明顯胖了很多,而且看上去像一箇中學生,與媒體之前發佈的胡斌在事故現場時,躲在汽車裏的照片完全判若兩人。
對於網友這一說法,法院給予堅決的否定。該法院工作人員表示,胡斌完全沒有必要找替身參加庭審,身體發胖可能與其在看守所中的生活比較有規律,且活動量比案發前減少所致。同時經過這次事故的教訓,原本被媒體認爲桀驁不馴的胡斌,現在看起來也比之前要“溫順”了許多。另外,被告人胡斌從看守所到法院接受庭審,全程都有法警護送。法院庭審前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54條之規定,審判長查明當事人是否到庭,宣佈案由。至於網友的一些猜測純屬無稽之談,毫無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