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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車自燃34名師生驚魂追蹤報道
副市長讀報要求徹查“自燃”
“請大家看一看今天的《成都晚報》。”昨日的全市安全生產會議上,在談到交通安全問題時,副市長白剛在主席臺上拿出一份昨日的晚報,向臺下百餘名市級部門及區(市)縣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舉例說明。
副市長“請大家看晚報”
引起白剛注意的,是昨日本報一篇關於繞城高速公路上客車自燃的重頭報道。“大家先看看晚報的封面:《繞城高速客車自燃——車上34名師生緊急逃生》。”隨後,他翻到本報03版,根據報道內容念出了幾個關鍵詞:“川A79769小金龍客車”,“由南充開往雙流機場”,“燒成光架子”,“34名乘客是山東濟南七中、山東省實驗中學、山東師範大學附屬中學的師生”……
“車是誰的?哪家公司的?是成都市的運輸公司還是省上的運輸公司?”合上報紙,白剛表示,希望市交委和市消防支隊的同志下來之後一定要查清楚。
根據昨日會議通報情況,上半年全市發生的12起較大安全生產事故中,道路交通事故就佔了11起。白剛說,希望各級各部門認真認識這個問題,認清當前的安全生產形勢,真正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爲本,做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白剛還強調,希望各級交通、交管部門切實加強日常監管執法,尤其是要加大對酒後駕車、醉酒駕車、闖紅燈、超速行駛等違法行爲的查處力度,保持高壓嚴打態勢,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要引導廣大市民“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各區(市)縣政府要針對一個時期本行政區域內道路交通安全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和熱點問題,組織開展集中專項整治,嚴厲查處嚴重違法違規行爲,扭轉道路交通事故上升勢頭。交通部門要突出強化長途客運、公交運營車輛源頭監管,堅決防範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發生。
自燃客車是非法營運車輛
20日上午9時30分許,一輛小金龍客車在繞城高速公路上發生自燃,短短几分鐘內燒成“光架架”。市交委迅速展開調查,發現該車系租賃車輛,但並未在交通部門備案,系非法運營車輛。
“這輛車牌號爲川A79769的小金龍客車,是租賃車輛,但我們找遍了所有檔案卻沒有它的相關信息。”據市交委交通運輸管理處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四川省道路旅客運輸管理辦法》及省市有關文件規定,租賃經營企業需向我市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登記、備案。“這輛車並沒有備案,甚至連其所屬的公司也沒有備案,屬於非法營運車輛。”
這位負責人表示,儘管出事車輛並不屬於其管理範圍,但市交委交通運輸管理處將吸取這起客車自燃事故的教訓,進一步加強對我市各大客運站、客運企業的安全管理。據介紹,下一步將對我市各客運企業深入地排查隱患,重點對“封閉式車廂”和車窗無法打開的空調車進行檢查,察看客車上微型滅火器、應急錘是否配備齊全有效,同時要求各客運企業對營運車輛的電源線路、轉、傳、制及輪胎等涉及行車安全的部位進行重點檢查,嚴禁車輛帶病上線行駛。
▲事故善後
9萬元索賠仍未談妥
前日上午發生自燃的小金龍客車上,搭乘着33名山東濟南學生及一名帶隊老師。由於處置妥當,車內無人員傷亡,但大部分學生的行李被大火付之一炬,統計損失爲9萬餘元。記者昨日從帶隊老師王勁鵬處瞭解到,校方仍未和車主就賠償金額達成一致。
王勁鵬告訴記者,他們向車主施尚武提出索賠。而施尚武稱,自燃的客車是今年6月1日剛剛購買過戶的,一直沒有購買自燃險。保險公司已明確回覆,此次自燃損失不在賠付條件範圍內。由於承受能力有限,他提出賠償兩萬元。因這與校方提出的9萬元相距甚遠,成都俊康汽車租賃公司負責人廖先生又提出另一個方案:由車主賠償校方索賠金額的30%,並支付王勁鵬以及兩名因身份證被燒燬而滯留成都的學生的食宿及機票費用。王勁鵬將方案反饋給校方相關負責人,但目前還沒有得到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