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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畫網事:政策上的『招安』能否成功(作者:九州) |
昨日(21日)起,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發布《個體工商戶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條例》最大亮點是,無固定經營場所的攤販也可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可以不包括經營場所,但他們應當在當地人民政府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指定或者允許的區域內從事經營活動。這意味著,以後,被稱『走鬼』的全國3000萬流動攤販們有望變身成為合法的個體戶,進入固定區域擺賣。(7月22日《中國青年報》)
流動攤販們的非法經營歷來是政府頭痛的事情,他們和城管之間的矛盾也是人們關注的焦點。此次出臺的政策將小商小販們合法化,是不是意味著,他們不用再和城管玩『貓捉老鼠』的游戲了?恐怕不能如此樂觀。小攤販們為什麼會當小攤販?不是因為得到個體戶的『名分』太難,而是當小攤販有種種好處:不用交稅,不用租門臉房,賣些仿制品、假名牌也難被追究,屬於投資少風險小的經營。這些好處給他們帶來的收益遠大於被城管追著跑的尷尬,因此政策上的『招安』能否成功取決於條件夠不夠優惠。
小攤販登記為個體戶,不僅事關小攤販的利益,也牽連到個體戶的利益。小攤販們大多數是社會的低收入群體,『轉正』成個體戶後,經營成本會上昇多少?在指定區域內經營客流會有多大損失?是他們最關注的問題,如果這些問題不能在現有政策下得到有效的解決,那麼政策難免落得『叫好不叫座』的處境。而如果給小攤販們的政策足夠維護他們的既得利益,對個體戶又是一個不小的衝擊:既然當小攤販那麼佔便宜,誰還願意當個體戶呢?從這個角度看來,攤販合法化難以一蹴而就,還需要慢慢探索。
無論如何,將小攤販引向合法化都是我們國家在管理理念上的進步,這對於緩解就業壓力、促進社會和諧有不可估量的作用。但在具體操作中,要做到寬容和規范完美結合還需要管理者們運用智慧,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僅把政策落到實處還要落到好處,我們拭目以待。(文/靜默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