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東省 網友:安安 2009-07-30 11:32
|
我非常贊同這樣的法規。
|
|
|
|
廣東省 網友: 2009-07-30 11:31
|
網友: ip地址:[94.171.117.*] 2009-07-29 14:45
我是絕對的支持“合法化”,我相信我們的政府有那麼多聰明的人,一定會把這麼件事辦的非常圓滿漂亮的!!相信政府,相信有志於完善我們社會的各界人士,…………一定有辦法
|
|
|
|
廣東省 網友: 2009-07-30 10:10
|
同意﹗~~只要規範管理一樣做得好﹐這是為老百姓做實事啊﹗
|
|
|
|
江蘇省 網友: 2009-07-30 09:40
|
總得讓人家生存下去吧,有錢誰也不願在路邊擺
|
|
|
|
上海市 網友:simplestat 2009-07-30 09:38
|
應該,這樣也是解決就業的一種途徑
|
|
|
|
廣東省 網友:明 2009-07-30 09:38
|
流動攤販合法化和城管管理難度有啥關係?人民謀求幸福的權利應該得到保障,城管是人民公僕爲人民服務的,稍微增加難度他們應該感到無比的榮幸。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無限的爲人民服務中去~~~~~~~
|
|
|
|
山東省 網友: 2009-07-30 09:35
|
堵不如疏。
|
|
|
|
河南省 網友: 2009-07-30 09:33
|
民以食爲天,再整潔的城市沒有飯吃也是白搭。
|
|
|
|
浙江省 網友: 2009-07-30 09:31
|
基本支持,但要對他們進行培訓,並嚴格管理
|
|
|
|
北京市 網友: 2009-07-30 09:29
|
看了半天,不管是正方還是反方都是在說要“轉正”,但是要嚴格規範呢。哈哈,一定要注意衛生哦!
|
|
|
|
未知 網友: 2009-07-30 09:27
|
支持!在合理化的同時也提議合法化!制定相關法律以約束其行爲。在法律框架內保護低收入人羣收入的同時,也要保護他人不被其行爲困擾!!~~人性化的管理方式~~!
|
|
|
|
浙江省 網友:支持 2009-07-30 09:24
|
絕對的支持,從古至今,流動商販有兩千多年曆史了,本身就是一正當職業,爲什麼不支持。
|
|
|
|
上海市 網友: 2009-07-30 09:17
|
支持。。。。。。。。。。。。。。。。。
|
|
|
|
廣東省 網友:秋風 2009-07-30 09:17
|
城市中市場的費用太高,導致大批小商販遊離與合法和違法之間,如果放開合法化對城市管理有利!
|
|
|
|
內蒙古自治區 網友: 2009-07-30 09:17
|
方向是對的,但應該做到適度,在不影響交通的情況下,有些小攤販在馬路上擺攤,很影響交通秩序!
|
|
|
|
重慶市 網友: 2009-07-30 09:14
|
同意
|
|
|
|
江蘇省 網友: 2009-07-30 09:05
|
支持
|
|
|
|
上海市 網友: 2009-07-30 08:54
|
支持,現在外地人口流動很多,就業就成爲了當今的問題。這樣的話可以對弱勢羣體有更好的幫助,減少貧富差距,對祖國的發展更加和諧穩定。他們每天爲了賺錢養家活口,也不容易,還要被城管追着趕。爲了生存做別人不做的事情,難道就不應該合法化嗎?
|
|
|
|
湖南省 網友:shaw21cn 2009-07-30 08:52
|
我是絕對支持“合法化”,憑勞動賺點生活費,不容易。不要逼得走投無路吧。那些所謂“有礙市容”的觀點是僞君子的說法,城市最醜惡的地方是在那些高堂館所,而不是勞動人民的“勞動號子”裏。“合法化”後他們安安心心勞作,其樂融融,何嘗不是城市的一道風景呢。你認爲我們國家這個階段城市風景應該是什麼?
|
|
|
|
廣東省 網友:老生 2009-07-30 08:44
|
這一是種好的發展方向,縱觀古今內外,小商小販都是社會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今有人說小流動攤販影響市容,難道滿地的鋼筋混凝土但只有你一個人在上面走就不影響市容了,就是社會的進步!說這話的人要好好想一下,社會在進步,但人在退化,因爲人們在現代生活中已經給自己設置了太多人際交流的障礙!另外,那些有點小收入的人可能認爲小商小販這個職業很賤,但我告訴你,這是一種錯誤的想法,老生常談,職業無貴賤。說了那麼多費話,反正我的舉雙手加雙腳贊成!!!!!!!!!!!!!!!!!
|
|
|
|
山東省 網友: 2009-07-30 08:41
|
即體現了國家對低出入人羣民生問題的關愛,更建全了國家法制的建設,合法,並不代表不管,而是便於更好的管理。
|
|
|
|
浙江省 網友:333 2009-07-30 08:30
|
勞動部統計的就業率總不是100%的,那麼剩下的人總要吃飯吧?總不能讓那些人死吧!
|
|
|
|
河北省 網友:溫馨 2009-07-30 08:22
|
支持合法化。如果流動商販有錢,誰願意像老鼠一樣被攆的到處跑,去做點小生意也是爲了生活。所剝奪了人生存的權利。暴力的反抗必然是唯一的選拔。爲了社會的穩定。給處在最低層人們一條路吧走吧。
|
|
|
|
浙江省 網友: 2009-07-30 08:20
|
支持!
|
|
|
|
陝西省 網友:fangbian 2009-07-30 08:18
|
我支持合法化,體現政府的人性化管理,對無業弱勢羣體讓他們用自己的雙手創造財富,對家庭來說是一件特大的好事,這樣家庭和睦社會會更加安定。。。。。。我相信政府會辦好此事的。。。。。
|
|
|
|
陝西省 網友:金馬 2009-07-30 08:11
|
放開放流動攤位有合法化,其實好好想一想,對社會安全和穩定是有很大幫助的,這樣一來閒散人員少了,都忙於掙錢養家餬口有自己的收入,哪來時間去打麻將。。。。。偷搶犯罪等會減少,對弱勢羣體也體現了政府的關懷,我雙手支持7
|
|
|
|
天津市 網友: 2009-07-30 08:00
|
都說市容市貌那還讓不讓小本經營的人活了,都弄成大市場一個攤位就得多少錢,哪買的起。。。。現在小攤販們躲城管躲執法有東西沒地方賣,社會得讓人活着
|
|
|
|
浙江省 網友:王哥28328477 2009-07-30 07:59
|
只有中國老在講什麼市容,什麼趕超英美,人家是因爲發達而市容好,你呢,發達沒趕上,市容卻要趕超別人,就像一個窮人天天穿名牌一樣,有什麼意思,你應該是因爲有錢才穿名牌,才漂亮,連溫飽都解決不了,談那麼多有什麼現實意義,人民都生活在貧困線,你管理層天天講一些不貼合實際的東西,我不知道什麼才叫倒退!有句老話"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相信大家都明白是什麼道理!在這點上,老百姓都是有共識的!!
|
|
|
|
江西省 網友: 2009-07-30 07:47
|
我贊成。反對的人可以實際去了解一下情況。或者你可去親身體驗一下小攤的好出你就不會在這裏空口白牙的說反對了!
|
|
|
|
天津市 網友: 2009-07-29 22:45
|
可以,但是營業時要始終把執照掛在明顯位置便於監督,否則給予嚴重處罰.
|
|
|
|
天津市 網友:大 2009-07-29 17:03
|
引用:這個法規很人性化,小攤販連門面都租不起,這樣的羣體政府要幫助,可面對如此之多的低收入者,政府力量是有限的,還不如讓他們自己尋找出路,當然同時政府還是要加大力度關心、幫助這些人。城市除要視覺上的整潔之外,更重要的是人心的歸屬,讓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事業與精神寄託,是社會進步的方向,我非常贊同這樣的法規。
|
|
|
|
未知 網友: 2009-07-29 15:00
|
這也是一種認爲關懷,但是怎麼解決流動商販與市容環境的協調統一可能會令執法部門傷點腦筋了!
|
|
|
|
未知 網友:過客 2009-07-29 14:49
|
這個法規很人性化,小攤販連門面都租不起,這樣的羣體政府要幫助,可面對如此之多的低收入者,政府力量是有限的,還不如讓他們自己尋找出路,當然同時政府還是要加大力度關心、幫助這些人。城市除要視覺上的整潔之外,更重要的是人心的歸屬,讓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事業與精神寄託,是社會進步的方向,我非常贊同這樣的法規。
|
|
|
|
未知 網友: 2009-07-29 14:47
|
流動攤販合法化和城管管理難度有啥關係?人民謀求幸福的權利應該得到保障,城管是人民公僕爲人民服務的,稍微增加難度他們應該感到無比的榮幸。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無限的爲人民服務中去~~~~~~~
|
|
|
|
DoD網絡信息中心 網友:whereigo 2009-07-29 14:46
|
我覺得城市裏一些小街巷可以劃出來給流動攤販,不要搞成固定攤位,誰都可以來做生意,每天有人收費,一個點兒收個三五角錢,由社區負責收,收來的錢主要用於打掃衛生。這樣不僅爲市民買菜、農民賣菜提供了方便,也提供了一些收費、打掃衛生的崗位。
|
|
|
|
未知 網友: 2009-07-29 14:45
|
我是絕對的支持“合法化”,我相信我們的政府有那麼多聰明的人,一定會把這麼件事辦的非常圓滿漂亮的!!相信政府,相信有志於完善我們社會的各界人士,…………一定有辦法
|
|
|
發表正方觀點: |
網友評論 36 條,查看全部
|
| 暱稱:
|
|
|
|
|
| 輸入答案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