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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幢大樓裏,既有穿着制服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在辦公,又有打扮時髦的娛樂會所的帥哥靚女進出,這幢大樓究竟是什麼樓?
昨天,溫州網論壇網友jakkiechan發了一則《洞頭公務員一樓辦公,二樓進歌舞娛樂會所》的帖子。Jakkiechan在帖子裏稱,7月17日,洞頭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發出公示,洞頭新城商廈二樓將開3000多平方米的梵華人生娛樂會所,經營範圍是歌舞娛樂。
據該網友介紹,新城商廈一樓是洞頭縣的行政審批中心,四樓是藥監局,五樓是洞頭殘疾人聯合會,六樓是狀元南片圍墾指揮部,邊上是洞頭新的國稅大樓,右邊是職業技術學校。但是國務院公佈的《娛樂場所管理條例》中明確規定,娛樂場所不得開在學校、醫院、機關、住宅區周圍。娛樂場所離學校、醫院、機關、住宅區的直線距離不得小於50米。
昨天,記者到洞頭,對此事進行了採訪。
人氣不旺,想改辦成娛樂場所
洞頭新城商廈一共6層。在一樓外牆上,記者看到了網友所說的這則“娛樂場所設立行政許可聽證公告”,落款爲洞頭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公告上說,洞頭縣梵華人生娛樂會所一共3150平方米,在二樓經營,經營的範圍爲歌舞娛樂。洞頭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擬就該事項舉行聽證會,行政許可申請人或者利害關係人要求聽證的,在公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7月23日前)向該局提出書面申請或者口頭申請。
另外,記者發現,大樓的4樓確實是洞頭縣藥監局,5樓是洞頭縣殘疾人聯合會。
“我也看到了帖子,但不存在機關辦歌舞廳。”新城區開發建設指揮部常務副指揮李毅說,“新城商廈是由新城區開發總公司開發的,屬於國有資產,原本新城商廈1到3樓是要搞商場的,但這一帶人氣不旺,縣裏的意思是二三樓搞娛樂場所,之後便公開招租。後來才得知,有規定說,辦娛樂場所要與一些部門有一定的距離。現在也只是在公告階段,具體能不能辦下來也說不準。”
至於洞頭縣藥監局和殘疾人聯合會,李毅告訴記者,兩家單位是1年前和新城開發總公司簽定了產權轉讓的意向協議,交了定金之後,在今年四五月開始辦公。而帖子上說的行政審批中心並不在新城商廈一樓,而是在別處。
洞頭文廣局:各有各的通道
昨天,記者查閱了第458號國務院令的《娛樂場所管理條例》,正如網友所說,娛樂場所不得開在學校、醫院、機關、住宅區周圍。娛樂場所離學校、醫院、機關、住宅區的直線距離不得小於50米。
那麼爲何洞頭新城商廈內可以如此行事?
洞頭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的一位負責人介紹說,新城商廈1至3層是搞商貿的,4到6層爲寫字樓,各自有各自的通道。
今年4月,梵華人生娛樂會所向該局提出審批申請時,因爲當時房子還沒有經過驗收,他們也覺得不妥,便將申請退了回去。6月5日,娛樂會所又提出申請,他們便進行了審查,並依照程序進行聽證公告。
爲了提升洞頭城市旅遊品質?
既然看出不妥,爲何會有後來的“依照程序”進行聽證公告?
通過多方瞭解,記者得知,3月24日,洞頭縣政府曾召開過一次專題會議。會議認爲,新城商廈高檔KTV的建設,有利於促進新城繁榮,有利於提升洞頭城市旅遊品質,對推動洞頭省級旅遊經濟強縣創建工作具有重要意義。會上要求,洞頭縣文化、消防、衛生、環保等相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加快審批速度。其中文化部門要根據相關程序,准予許可。
因此,包括洞頭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的相關單位目前也正在積極配合當中。
洞頭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負責人在記者對此的追問下,顯得有些無奈,“縣裏是爲了促進新城繁榮,聚集人氣,也是爲洞頭髮展考慮。我們也挺爲難。目前,該娛樂場所的項目還在聽證公告階段,接下來會怎樣,還得看看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