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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本市的山東籍女子發現丈夫有外遇卻以舉報“賣淫嫖娼”行爲報警,她究竟要幹嘛?原來,精明的她打好了“算盤”,想以警方抓嫖的筆錄作爲日後離婚的證據。
這對山東籍夫婦在天津已生活了三四年,30多歲的婦女最近發現丈夫經常發短信、打電話,她認定丈夫有外遇,鬧着要離婚,可丈夫並不承認,反而嫌她疑神疑鬼。無奈之下,女子便開始暗地“偵查”。幾天前,她發現丈夫帶一名女青年回家,並反鎖了房門,一怒之下報警稱,有人在房間內從事賣淫嫖娼行爲。
民警很快趕到現場,將“嫖客”等人帶回派出所審理。民警審訊時發現,這並不是賣淫嫖娼案件,男女雙方是地下情人。民警又對報警人展開調查,原來,女子報警是爲了“製造輿論”,讓鄰居知道丈夫有“不軌行爲”,同時藉助警方辦案,留下丈夫與情婦不正當關係的筆錄,將來作爲起訴證據,便可以在財產分配、子女撫養權方面爭得“優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