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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俊明(1956—2009)
男,漢族,中共黨員。生前任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副局長,三級警監。
顧俊明在河北分局主管刑偵工作期間,身先士卒、衝鋒在前,指揮破獲各類案件萬餘起,爲嚴厲打擊刑事犯罪,保衛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作出了突出貢獻。多年來,他和戰友們相繼偵破了“6?24搶劫銀行案”、“5?7爆炸案”、“王須文跨五省市搶劫殺人系列案”、“宋金龍、芮銀博制販槍支案”、“宇陽公寓國航飛行員被殺案”、“1?18”搶劫殺人案、“9?9綁架殺人碎屍案”等一系列有影響的大案要案,爲維護一方平安做出了突出貢獻。調任北辰分局副局長後,他帶領民警全力投入拆遷保衛、處置突發事件、治安防範等急難險重任務中,經常超負荷工作,直至生命的最後一刻。被公安部追授全國公安系統二級英雄模範稱號,天津市追授“天津市優秀共產黨員”稱號。先後榮立個人二等功、三等功各1次,並多次被評爲先進工作者、優秀基層所隊幹部,1997年被評爲天津市優秀人民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