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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國元與妻子李敏傑在法庭受審。新華社發
昨天8時30分,內蒙古赤峯市原市長徐國元貪污受賄案在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一個經濟欠發達地區的市長,6年間涉嫌狂斂錢財約3200萬元。
據調查,徐國元推崇“辦事送錢、送錢辦事”的社會潛規則,該辦的事沒錢他不辦,該出面的事沒錢他不去,甚至發展到逢年過節“誰送了錢我記不住,誰沒送錢我能記住”的地步,其畸變的靈魂和無盡的貪慾堪稱新版“拍案驚奇”。
>>頂風作案
接受調查期間受賄千萬
內蒙古東南部城市赤峯,其12個旗縣區中有9個是國家級和自治區級貧困旗縣。
而“父母官”徐國元竟在6年裏,涉嫌年均斂財533.3萬元,月均斂財44.4萬元,日均受賄達1.5萬元。
作爲市長,徐國元推崇“辦事送錢、送錢辦事”,該辦的事沒錢他不辦,該出面的事沒錢他不去,逢年過節、出國考察等不送錢他就給人“小鞋”穿,甚至發展到逢年過節“誰送了錢我記不住,誰沒送錢我能記住”的地步。
徐國元收受禮金的次數和數額逐年攀升,收送禮金的名目和方式日漸多樣化:有的利用項目審批、剪綵、典禮的機會送;有的以謀求對本地區、本單位工作支持送;有的以顧問費、辛苦費、贊助費等名義送……
在徐國元案中,被查扣的貨幣有人民幣、美元、歐元、澳元、加元、港元、日元和泰銖等,物品有金、銀、玉、翠、象牙、雞血石和古董字畫等。只要有人送,他什麼都敢收。
即使“刀架脖子”了,徐國元也不收斂。2006年,徐國元受賄一套價值380多萬元別墅的事情敗露,有關部門根據舉報對他進行案前調查。就在相關領導找他談話時,他一邊向組織表白清廉,一邊頂風作案:有人在此時送其30萬美元和20萬元人民幣,徐國元照樣“笑納”。
辦案人員稱,接受調查期間,是徐國元受賄斂財的“高峯”。僅2007年,他就“進賬”1000多萬元。被抓前一天,徐國元夫妻還在商量如何收取他人要送的一幅名畫。
>>燒香拜佛
每筆贓款先放佛龕下面
徐國元熱衷於穿名牌、戴名錶、坐好車、住豪宅。
檢方指控,徐國元利用職務便利涉嫌受賄約3200萬元,他明知自己罪不能赦,還幻想尋求佛的保佑。他在家中設立佛堂供奉佛像,夫妻二人每天燒香拜佛。即使進了監獄,也每日手捧佛經唸誦。
實際上,徐國元不是真信佛,也不想誦經懺悔,而是心存僥倖,並以淺薄之心尋求被扭曲的罪惡靈魂的慰藉。每收到一筆贓款他都要先在佛龕下面放一段時間。由於心裏有鬼,在他隱匿贓物的箱包中,箱包四角也各擺放一捆鈔票,中間放置“金佛”或“菩薩”,企求“平安”。他甚至幻想“放生”一條蛇,期待佛陀賜他長命百歲。
>>轉移贓款
密碼箱鑰匙藏佛像耳朵
2006年,有關部門開始對徐國元進行初查,他一邊編造虛假事實、僞造書證,爲其違紀違法所得捏造合法來源,一邊轉移藏匿現金和貴重物品。他把200餘萬元現金和珠寶裝在一個密碼箱裏,運至雲南一座寺院裏,放在寺院住持的住處,密碼箱的鑰匙竟藏匿在佛像耳朵裏。
其實,徐國元的靈魂深處除了金錢什麼都沒有。2004年12月26日,徐國元和妻子李敏傑在北京逛商場,看好一副價值10萬元的玉鐲子。儘管李敏傑隨身帶有上百萬元的銀聯卡,徐國元卻指使妻子給赤峯市特虎生房地產公司董事長劉某打電話“借”錢。次日,劉某將10萬元匯入李敏傑賬戶。
>>借權斂財
一個工程受賄數百萬
徐國元在《懺悔書》中說“我不是庸官,卻是貪官”。他出生於普通工人家庭,36歲當上縣級市市長,39歲晉升爲呼倫貝爾盟委組織部長,48歲任赤峯市市長,有30多年黨齡。
然而,隨着職務的升遷,徐國元把手中的權力當成斂財工具,在招商引資的優惠政策、稅費減免、土地出讓金減免等拍板決策中,完全按個人意志操作。2003年,巴林右旗建設投資1750萬元草原水庫工程,一房地產開發商找到徐國元,說明想用虛假資質投標該工程,他滿口應承。之後,在他的操作下,這個開發商居然以中水十三局的資質中標。徐國元先後從中受賄210萬元人民幣、7萬美元和1萬歐元。
重大問題“先拍板後走程序”,是徐國元濫權的主要伎倆。一些項目建設,徐國元開個所謂“市長辦公會”就定了,連會議紀要或記錄都沒有。
>>家有貪妻
不管誰送錢照單全收下
徐國元的妻子李敏傑是貪性十足的“內助”。丈夫往家裏大筆拿錢,她不僅不勸阻,甚至比丈夫還貪婪。徐國元在仕途上發跡,李敏傑在私下裏發財。徐案的許多行賄、送禮者,都是通過李敏傑實現的。
凡有人到徐家送錢送物,不管徐國元在不在家,她都照收不誤,甚至一些送錢物的人她根本不認識,也照樣收下。李敏傑在交代材料中用“大高個”“旗縣的”“矮個稍胖”等來形容送錢的人。
-貪腐案例
兄弟辦事也得拿錢
徐國元身邊簇擁着許多“大款”朋友,彼此稱兄道弟,官商勾結,大搞權錢交易,以至當地很多官員找徐國元辦事都得找他的“大款兄弟”——赤峯市一家房地產公司的劉某搭橋。
其實,徐國元和劉某也只是金錢關係。2002年10月至2007年9月,徐國元多次收受劉某賄賂217萬多元,美元1萬元。辦案人員說:“劉某不送錢徐國元照樣不給他辦事。”
徐妻堅持要別墅
2005年初,大連開發商孫某在赤峯開發“水榭花都”住宅小區,徐國元僅在餐桌上開了個所謂的“市長辦公會”,就決定以每畝30萬元將附近的文化娛樂用地、體育設施用地和壓縮原規劃城市綠地擴增的土地出讓,並指示赤峯市建委協調自治區建設廳減免“水榭花都”小區建設勞保基金。他還決定緩交“水榭花都”小區契稅。據孫某交代,該項目他淨賺2億元,徐國元得到一套精裝修、帶傢俱的高級別墅和30萬美元、20萬人民幣。
孫某給徐國元送別墅時,徐國元起先有拒絕之意,但李敏傑堅持要。
幫人低價收購工廠
內蒙古某礦冶公司董事長王某與徐國元相識後,利用過節贈送徐100萬人民幣理財金卡和2萬美元。
2004年王某讓徐國元幫助收購林西縣鉛冶煉廠,徐便在飯桌上與林西縣領導“協調”,讓王某以環保標準明顯低於他人、增值稅返還比例高於他人20%、退稅截止期限模糊等優惠條件成功收購了這個廠。這起收購案僅稅款就給國家造成120餘萬元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