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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訂中的《北京市道路運輸條例》對拼車現象依然沒有明確規定,但北京市交通部門有關人士表示,執法中對市民的私下拼車行爲,只要有收費,產生了“營業收入”,一直按“黑車”論處。(2009年7月24日《新華網》)
有網友稱:騎車太累,公交受罪,打車排隊,開車越來越貴,只有拼車最實惠!時下,拼車是很多白領上班的首選,但一直是合理不合法,備受爭議。北京交通管理部門嚴禁拼車的理由是,收費拼車行爲,產生了營業收入,在交稅上存在漏洞,也擾亂了正規的運營秩序;人身安全存在隱患,一旦出現交通事故,賠償責任難以劃分。
筆者認爲,禁止有償拼車是一種懶政。交通管理部門只看到了拼車的隱患,怎麼沒看到其存在的合理性?拼車能夠減輕車主負擔,緩解交通壓力,節約能源保護環境。況且,拼車者和車主平攤油費合情合理,跟“黑車”有明顯的差異,交通管理部門這樣“一刀切”有因噎廢食之嫌。
拼車本來是一件對社會有意義,對人們出行提供便利的好事,與其明令禁止,不如讓其合法化。首先,拼車被禁不意味着從此消失,更大可能是從此和交管部門玩起“躲貓貓”,更加不好管理。其次,拼車合法化後管理部門可採取登記等措施加以管理,消除其賠償責任難劃分等隱患,實現“雙贏”。
實際上,拼車現象在國外早已司空見慣,在歐美、日韓以及新加坡等地,在交通高峯期空車上路還會挨罰款。如何合理運用拼車考驗着交管部門的智慧和能力,“扼殺”顯然不是一個明智的做法。交管部門真正要警惕的,是那些看準了拼車“商機”的出租車和黑中介,剷除這些“雜草”,“禾苗”才能健康成長。(文/靜默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