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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新密市劉寨鎮農民張海超爲證明自己得了職業病不惜“開胸驗肺”,暴露出職業病維權的艱難處境。此事引起衛生部的高度重視。日前,衛生部派出專家督導組趕到河南,督導該事件儘快解決。(據7月27日新華網報道)
張海超常年在耐火廠打工,時常出現咳嗽、胸悶等症狀,被北京協和醫院和北大第三附屬醫院等多家醫院確診爲“塵肺”,但是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只有用工單位出具證明,勞動者才能在專業職業病鑑定機構進行鑑定,張海超因此而被鄭州市職業病防治所拒之門外。法律規定的漏洞與不健全首先在這個環節得到顯現,因爲顯而易見的,一旦勞動者通過職業病鑑定機構診斷得了職業病,就需要企業出錢,所以要企業出具證明讓勞動者去鑑定無異於是“與虎謀皮”。儘管張海超最終經過上訪在政府部門協調下獲得了在職業病鑑定機構進行鑑定的資格,但是可以想象的,現實生活當中還會有多少勞動者因爲不能拿到企業的證明,而失去進行職業病鑑定使自身權益得到維護的機會!
張海超在好不容易拿到企業證明之後,接下來卻被鄭州市職業病防治所診斷爲“肺結核”而非“塵肺”。當張海超提出複議申請並被批准到鄭州市職業病鑑定委員會準備重做鑑定的時候,才發現該委員會和鄭州市職業病防治所是兩塊牌子、一套人馬。至此張海超的職業病鑑定與維權之路被堵死,陷入了只能在原有鑑定路徑上來回奔波而無法實現維權突破的“死循環”當中。其實,按照一些醫務人員的說法,塵肺病並非什麼疑難病症,有經驗的醫生憑常規檢查就可看出來,而且也沒有任何證據表明職業病防治所在診斷塵肺等職業病上就一定比其他大醫院更準確、更權威。但是相關法律卻規定,職業病診斷須由當地依法承擔職業病診斷的機構進行,在這樣一種規定之下,如果出現有關職業病鑑定機構出於種種原因隱瞞勞動者職業病病情的情形,也就等於是剝奪了事實上患有職業病的勞動者獲得確診與維權的機會。
所以,對於能讓更多勞動者獲得必要的職業病鑑定機會,避免類似張海超這樣在職業病鑑定路途上維權無門以致悲壯地“開胸驗肺”現象出現而言,需要對當前有關職業病防治法律規定與現有職業病鑑定體制進行修訂與完善。具體言之,首先在勞動者申請職業病鑑定資格上,不能唯企業出具的證明是論,而應像有關人士所建議的,規定職工在企業的胸牌、出入證、工資條、工友證明等,都可作爲職業史證明,只要能提供這些材料之一者即可獲得進行職業病鑑定的機會;其次應當破除職業病防治機構對於職業病鑑定的壟斷地位,規定只要是達到相關級別的醫療機構的診斷結果都可作爲勞動者患有職業病的證明。另外,還應破除當前部分地方職業病鑑定委員會與職業病防治所在機構與人員上重疊的格局,建立由多家權威醫療機構專家共同組成的“混合型”職業病鑑定複覈機構,以避免職業病鑑定複覈流於形式,使職業病鑑定複覈的作用能夠真正得到體現。(魏文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