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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9年,鄧小平和卓琳婚後在太行山合影。新華社 發 |
鄧小平與卓琳下放江西改造時合影。 (資料圖) |
1949年6月,鄧小平夫婦與長女鄧林、長子鄧樸方和次女鄧楠在上海住地留影。(資料圖) |
1955年8月,鄧小平及家人在北戴河。(資料圖) |
鄧小平和卓琳的結婚照。(右爲夫婦二人,資料圖) |
卓琳陪伴鄧小平巡視旅途中。(新華) |
風雨同舟、相濡以沫,這八字是鄧老和卓琳最好的寫照。卓琳從“名紳千金”投身革命,到拒絕“八路軍師政委”的求愛,兩人從陌生到走進婚姻,平淡中見清純。一路征程、十年風雨,卓琳抱着“砍頭也要跟你走”的決心執着地默默地支持丈夫,淡薄之中見真情。
“名紳千金”投身革命
卓琳的經歷雖不像鄧小平那樣波瀾壯闊、震撼人心,但卻同樣充滿曲折而耐人尋味。她出生在一個富甲鄉里的工商名紳家庭裏,是家中第七個孩子,也是最小的一個孩子。卓琳原名浦瓊英,父親是雲南有名的“宣威火腿大王”,曾因某種原因而被“軟禁”過。當時只有四五歲的卓琳就由母親帶着先後赴越南、香港、廣州,千里尋父。她從小就感受到女性地位低下、與男人不平等,併爲之憤憤不平,小小心靈就萌發出莫名的反抗意識。
上中學時,有一個音樂女教員常常在課堂上向學生們宣講革命、共產主義,卓琳深受感染。有一天,這個教員突然被捕了。在押赴刑場時,這位戴着手銬腳鐐的女教員慷慨悲歌,高喊革命的口號。那英勇就義的場面與大義凜然的共產黨人形象,深深銘刻在卓琳心底。於是,追求自由、追求個性解放、追求革命的真理,漸漸在卓琳的心底明確。
1931年,卓琳作爲雲南省體育代表團少年選手參加在北平舉辦的全國運動會。剛到達香港,“九·一八”事變爆發了。國難當頭,運動會沒開成,雲南隊只好撤返。卓琳心不甘、情不願,給家裏寫信表示不回雲南,要去北平讀書。家人同意後,她經上海輾轉北平,在一個補習班學習數月,次年考入北平女子一中。
1935年,“一二·一六”運動中,19歲的卓琳和數千名學生走上街頭,加入抗議洪流,用不可遏制的憤怒高呼“不當亡國奴”的口號,聲討日本帝國主義的侵略暴行和南京國民黨的賣國行徑。對她來說,這是一次靈魂的洗禮,她的思想覺悟發生了質的飛躍。
第二年,卓琳抱着實業報國、科學報國的理想,以優異的成績考上北京大學物理系,這是西南地區第一個考上北京大學的女學生。在校時,她積極參加了學校抗日民族解放先鋒隊。沒多久,“七·七”盧溝橋事變爆發。卓琳喬裝成老百姓,躲過了日本鬼子的視線,逃出了北平。逃出北平後,卓琳決意去延安投奔八路軍。幾經折騰,她終於到達延安,並考上了延安陝北公學。次年年初加入中國共產黨而成爲一名矢志不渝的革命者,並因工作需要而改名爲卓琳。
曾擔心小平沒文化“拒婚”
1939年初秋,鄧小平與卓琳相識在延安。卓琳說:“他(鄧小平)是從前方回來的,和鄧發住在一個窯洞裏頭。我當時在公安部工作,他們經常到公安部來,因爲公安部女同志多。有時候也叫我們到他們住的地方去玩,他大概在那個時候就對我有意了,我還不知道。他就找跟我一塊兒到延安的女朋友,讓她來跟我談,說他想跟我結婚,問我同不同意。那個女朋友和我談了兩次,我不願意。我說我年紀還輕,不想那麼早結婚,於是我拒絕了。”
鄧小平當時是八路軍129師政委,卓琳是一個年輕女學生。對這位從前方來的長征幹部,卓琳自然缺乏瞭解。
據卓琳說:“因爲當時去延安的那些長征老幹部都是工農幹部,我就怕跟一個工農幹部結婚,不是看不起他們,是怕他們沒有知識,跟他們說話說不到一塊。延安有個笑話,一個工農幹部和一個知識分子結婚了,兩個人晚上沿着延河看月亮。那個女的說,哎呀,你看這個月亮多漂亮呀。他的丈夫卻說,有什麼漂亮的,我看不出來。我想,我結婚可不能找工農幹部,我要找知識分子。”
但鄧小平並不灰心。卓琳說:“後來他親自找我談了兩次,第一次談他的情況;第二次談他的希望。我聽聽,覺得這個人還可以。他有點知識,是知識分子。而且我想,反正早晚都得結婚。我那時候已經23歲了,就同意了。”
沒多久,在延安楊家嶺毛澤東住的窯洞前,戰友們以淳樸的方式爲卓琳夫婦舉行了簡樸的婚禮。幾天後,卓琳便隨丈夫離開延安奔赴前線。婚後,快言快語的卓琳慢慢適應了同沉默寡言的鄧小平相處,也漸漸理解了丈夫的心,她默默地支持着丈夫。
從太行山到大別山,從抗日戰場到解放戰爭,鄧小平率領部隊每解放一個地方,卓琳隨後就帶着孩子們也趕到那裏。“以前都是他們在前方打,我們家屬都在後方;打完仗休整時,他們再接我們去。後來,進軍西南時,他下命令不準任何人帶家屬。我不幹,說不能把我們‘丟’了不管,是共產黨的隊伍我一定要跟着你去,你砍我的頭也要跟着你去。他沒辦法了,只好向我‘投降’,帶着家屬。”
“日子是很苦的,男孩子尿尿,汽車走着,就那麼把着。女孩子怎麼辦呢?教堂裏有一種水罐,就拿那個水罐給小孩接尿,接了以後倒在汽車外邊。”
一張婚照擠進兩對新人
卓琳憶述與小平結婚經過:上面的照片,是鄧小平與卓琳的結婚照。在這張具有珍貴紀念意義的黑白照片上,卻站着兩對新婚夫婦。照片左側是年輕的八路軍幹部孔原和他的妻子許明。而位於畫面右側的夫婦是鄧小平和卓琳。爲什麼他們的新婚合影竟是四個人的合照?《文摘報》轉引大型電視專題片《小平十章》的內容,憶述了鄧小平與卓琳戀愛、結婚的經過。
從相識到決定結婚,在很短的時間內,鄧小平就和卓琳走到了一起。在延安楊家嶺毛主席住的窯洞前,毛澤東、劉少奇、張聞天等中央領導爲鄧小平和卓琳舉辦了婚禮。結婚的那天,還有孔原與許明要結婚。當時的延安由於膠捲缺乏,兩對夫婦便站在一起,拍了同一張結婚合影。
而根據本報此前報道,中共元老鄧發之子鄧北生回憶,鄧小平和卓琳的結合,就是鄧發牽的紅線。他還一手操辦了鄧小平的婚禮,宴客的時候,知道鄧小平不怎麼喝酒,鄧發還擋在新郎前面替他喝酒。
陪小平下放江西
自己釀酒開荒地
1952年,鄧小平從西南局調到中央工作,卓琳也帶着全家來到了北京。擔任黨和國家領導職務的鄧小平對妻子提出要求:不要到外面工作,不要出風頭。於是,卓琳多次謝絕了一些單位、團體請她參與工作的邀請,一門心思爲鄧小平當祕書,整理日常文件。
1966年,一場突如其來的政治風暴把鄧小平一家推向了災難的深淵。艱難歲月,更顯出夫妻的情深意切。
那時,有不少人想的是劃清界限,清醒的卓琳特別信任丈夫,沒有“犯糊塗”:“那時我相信他沒有錯,當然失誤可能是有的,但不會有錯誤,更不會有大的錯誤”。
1969年10月,鄧小平以“全國第二號走資派”的身份被下放到江西監管勞動。卓琳毫不猶豫地陪伴鄧小平到了江西,共同度過了一段艱難的時光。鄧小平被分配到一家拖拉機修配廠幹鉗工活兒,卓琳的活兒則是折線圈。那時工資全部停發,生活很拮据。
鄧小平愛喝酒,他們就自己釀米酒,還開墾了一塊地。他們在院子裏挖地、拔草、種菜、施肥,乾得很愉快,互相幫扶。鄧小平乾重活、粗活,卓琳做些燒飯之類的“技術活”,夫婦倆在配合中相互照顧。
卓“中心”鄧“核心”
幸福相伴到晚年
鄧榕說:“爸爸老在忙工作,因此對我們來說,媽媽自然就比爸爸更爲親近。我們的媽媽,不僅在生活上照料我們,在思想上,乃至在人生道路的選擇上,媽媽的影響力都是非同尋常的。”
在家裏,卓琳是“中心”,鄧小平是“核心”。卓琳認爲自己的主要任務是把家管好,把孩子看好,讓他專心致志地幹好工作。家裏開支都是由卓琳計劃實行,鄧小平從不過問。卓琳夫婦倆的5個孩子、鄧小平的妹妹及妹妹的孩子、卓琳姐姐的孩子都生活在鄧家,由卓琳照顧。同時,她還十分關心老戰友的孩子,並盡力幫助老戰友。
捐款10萬助汶川
去年汶川大地震發生後,92歲的卓琳老人已拿出多年的工資積蓄,向中國紅十字會捐款10萬元人民幣。
繼2008年5月13日和5月14日,卓琳的家人連續兩天匿名向中國紅十字會捐款後,5月15日,卓琳老人又拿出自己積蓄多年、不足10萬元的工資,準備全部捐給紅十字會。卓琳老人還特地向家人籌措了部分資金,湊足10萬元的整數。所借部分將從她日後的工資里扣除。
卓琳還設法爲家鄉做點事情。她多次爲雲南宣威的“希望工程”捐款,並同姐姐浦代英聯名致函家鄉父母官說:“……我們雖然離開家鄉數十年,但對家鄉人民還是念念不忘,尤其兒童教育問題是我們最關心的事。我們現已年邁,常以不能爲家鄉多作貢獻而內疚……”還隨信寄出了2600元錢給家鄉的“希望工程”以表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