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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轉車不開轉向燈
強行進入非機動車道右轉
右轉與非機動車和行人搶行
儘管機動車在多數主幹道路沿線路口右轉彎不受交通信號燈約束,但不受約束並不代表可以隨意右轉彎。佔用非機動車道右轉彎、機動車右轉彎與非機動車和行人搶行、直行右轉車道鳴喇叭催促前車讓路……本市和平、河西、南開等區多個主幹道路沿線路口“霸王右轉車”還真是不少。
進直行右轉道鳴笛催前車讓路
時間:昨天8:00
地點:和平區福安大街北安橋頭
正值交通高峯時段,一輛黑色捷達車停在最右側直行右轉車道第一個,停在其後的出租車閃着右轉燈不停地鳴喇叭,催前車讓路。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51條規定,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交叉路口向右轉彎遇同車道前車正等候放行信號時,依次停車等候;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規定,違反該規定駕駛人將受到記2分、罰款100元的處罰。 強行進入非機動車道右轉
時間:昨天17:45
地點:和平區多倫道興安路交口
興安路一側非機動車道總會被強行右轉機動車“霸佔”。路口設置了隔離帶,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間劃有白實線,但還有不少機動車駕駛人拿非機動車道充當右轉車道。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6條規定,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實行分道通行;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規定,違反該規定駕駛人將受到罰款100元的處罰。
右轉與非機動車和行人搶行
右轉車不開轉向燈
時間:昨天16:50
地點:和平區南京路山西路交口
進入交通晚高峯時段,南京路非機動車數量增加,機動車也在增加,特別是南京路山西路交口,不少機動車爲繞開營口道段交通擁堵,紛紛右轉駛入山西路。
16:54,南京路方向綠燈亮起,等待直行的機動車、非機動車駛出停止線快速直行。此時,一輛欲右轉的灰色長安車快速駛來,遇到不少通過路口的非機動車,可長安車不但不減速,反而鳴喇叭催促非機動車讓行,在一陣急促的喇叭聲中,不少非機動車被迫停在路中央讓行。據統計,20分鐘裏,先後有11輛機動車與行人和非機動車爭道右轉彎,4輛右轉機動車沒開啓右轉向燈。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條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減速行駛,遇行人通過人行橫道應停車讓行;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規定,違反該規定駕駛人將受到記2分、罰款100元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