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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勇
7月26日,隨着新華社“湖北石首市委書記鐘鳴因處置6.17事件不力被免職。”的消息播發,衆聲喧譁的石首“6·17”羣體性事件似乎全面得到了全面平息。
然而,時隔一年,貴州的“甕安”教訓,在湖北的“石首”重蹈覆轍,重複着“不明真相的羣衆在少數壞人的煽動下”的公式。一個普通公民的“非正常死亡”,則被一小撮“不法之徒”,借題發揮,煽動“不明真相的羣衆”,去“理直氣壯”地進行打、砸、搶、燒。
去年,那一場突如其來的風波使全世界的目光聚焦了“甕安”,貴州高層領導痛中思痛,道出了“甕安事件”的本質,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求證“死因”只是事件的導火索,滔天大禍的背後,是當地積案過多,積怨過深,積重難返的結果,基礎不牢,又豈不地動山搖?
如果,我們依然固執地堅持採用這樣的“公式”,免了一個鐘鳴的職,只會是讓他爲更多的人背了黑鍋,使更多的人能在僥倖中更加的喪心病狂。
“石首事件”的演變,不是單純的死因質疑,而是長期以來積澱的社會深層次矛盾的總暴露。死因質疑的導火索,點燃了社會中蔓延的仇富、仇官、仇警心理。官場腐敗、治警不嚴、治安混亂,已使得人民羣衆深惡痛絕,在一起起公共事件中,政府與羣衆豈又不人心向背,不斷升級?
新中國成立不久,毛澤東和他的一個親屬談話時說:“治國就是治吏,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將不國。如果臣下一個個都寡廉鮮恥,貪污無度,胡作非爲,而國家還沒有辦法治理他們,那麼天下一定大亂,老百姓一定要當李自成。國民黨是這樣,共產黨也會是這樣。”
“治國就是治吏”,把官吏管理好了,官場風氣正了,官員的表率作用纔會增強,老百姓纔會一呼百應,國家才能政通人和,國泰民安。否則,官員欺上瞞下,貪污受賄,營私舞弊,胡作非爲,其結果只能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民怨國衰,“四維不張”。
然而,當下,在治國的問題上,一些人卻本末倒置,認爲治國的核心在於“治民”。在這種錯誤思想指導下,一些官員把自己放在與羣衆對立的位置上,在“治民”上大做文章,其結果是南轅北轍,這不,剛按下了“甕安”的胡蘆,又起來了“石首”瓢。
“治國必先治官,治官務必從嚴。”在這方面,歷史是一面鏡子。我們爲什麼能在建國後很長一段時間內遏制貪污腐敗?主要是在“嚴”字上做了文章。在公審劉青山、張子善的大會召開之前,曾有黨內的老同志向毛澤東說情,是否可以不槍斃劉、張。當時,毛澤東說,正因爲他們兩個人的地位高、功勞大、影響大,所以才下決心處決他們。只有處決他們,纔可能挽救20個、200個、2000個犯有不同程度錯誤的幹部。
而爲“石首事件”,拿下了鐘鳴一個,恰是放跑了20個、200個、2000個罪魁禍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