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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寧波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原主任王榮章、原副總經濟師陳阿甫因玩忽職守,造成該市公共房屋維修基金2.06億元的鉅額損失。7月30日,寧波市海曙區檢察院以涉嫌玩忽職守罪、受賄罪向該區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指控,2000年2月,寧波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下稱資金管理中心)在寧波證券公司(天一證券前身)解放南路營業部開立資金賬戶和股東賬戶。當年3月起,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用維修基金購入財政部記賬式國債,共計金額人民幣7020萬元。
2001年上半年,時任資金管理中心主任的王榮章與時任資金管理科科長的陳阿甫違反規定,擅自決定與天一證券合作“國債回購”,即同意天一證券將資金管理中心購買的國債用於質押融資。2001年8月8日,資金管理中心與天一證券簽訂了將7020萬元國債用於國債回購的合同,期限6個月,天一證券支付2.5%的回報收益給資金管理中心。2002年2月8日至2004年2月8日,王榮章、陳阿甫等共同商議,先後分7次將1.7億元國債進行了“國債委託管理”協議的續簽,時間長達4年,又同意將國債5000萬元由天一證券和營業部做短期的國債回購融資。
2004年7月,寧波市審計局在對資金管理中心2003年度財務收支進行審計時,發現該中心有用維修基金購買國債進行委託理財情況,指出這種“委託理財”存在一定風險。但被告人陳阿甫、王榮章等人置若罔聞。
2004年8月,建設部發文要求公積金管理中心開展自查工作,明確要求對國債賬戶餘額情況進行檢查,已到期的國債應儘快兌付,及時收回資金。但王榮章、陳阿甫等人並沒有採取有效措施。2006年7月7日,由於天一證券的資金虧空無法彌補,其用於回購質押的資金管理中心的2.06億元國債被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強行平倉出售。2008年12月15日,天一證券有限責任公司被宣告破產。至此,資金管理中心用於購買記賬式國債的2.06億元維修基金本金全部損失。
此外,王榮章、陳阿甫還分別涉嫌收受天一證券一營業部總經理胡某賄賂人民幣27萬元、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