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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31個工作部門共減少機構15個10月1日前基本完成政府機構改革
《深圳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已經中央編委和省委省政府批准。昨天上午,深圳市召開政府機構改革動員大會,廣東省省委副書記、深圳市市委書記劉玉浦主持大會,廣東省省委常委、深圳市代市長王榮在會上講話。此次政府機構改革計劃於10月1日前基本完成,改革後設置31個工作部門,比改革前實際減少機構15個,精簡幅度達到了1/3,大大低於中央規定大城市爲40個左右的機構限額,同時行政編制總額沒有突破。(《深圳商報》供稿)
1.發展改革局改爲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目的:突出職能轉變。進一步減少微觀管理事務和具體審批事項,將主要精力轉到統籌全市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上來,謀長遠、抓總量、促改革、促發展。
整合的部門:工商局物價局的定價職能、統計局的統計分析和信息發佈職能整合劃入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統計局主要負責數據收集整理,由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歸口聯繫。
2.組建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委員會
目的:促進科技工業貿易和信息化的融合。
整合的部門:爲促進科技發展和產業升級,以信息化帶動工業化,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將貿易工業局、科技和信息局、高新技術產業園區領導小組辦公室、高新技術產業帶領導小組辦公室、保稅區管理局的職責,以及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信息化有關職能整合劃入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委員會。
不再保留的部門:貿易工業局、科技和信息局、高新技術產業園區領導小組辦公室、高新技術產業帶領導小組辦公室、保稅區管理局、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
3.財政局改爲財政委員會
目的:完善財稅管理體制,探索有利於科學發展的財稅體制。
調整內容:深圳市地稅局由廣東省地方稅務機關與深圳市雙重領導調整爲深圳市政府領導,由財政委員會歸口聯繫。
4.組建規劃與國土資源委員會
目的:實現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的有機銜接。
整合的部門:爲解決目前城市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規劃編制脫節、體制不暢、日常管理中職能交叉等現象問題,提高規劃編制的科學性、前瞻性和實施的有效性,將規劃局、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的有關職責整合劃入規劃與國土資源委員會。
不再保留的部門:規劃局、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
5.組建交通運輸委員會
目的:加快形成全市統一的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該委員會統一負責市政道路、公路的規劃設計、建設、管養、執法以及交通運輸管理等工作,掛港務管理局牌子。
整合的部門:爲加快交通規劃建設管理的有序銜接,優化交通運輸佈局,發揮整體優勢和組織效率,加快形成快速、便捷、通暢、安全、高效的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將交通局、公路局、城市交通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軌道交通建設指揮部辦公室的職責,規劃局、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的有關職責整合劃入交通運輸委員會。
不再保留的部門:交通局、公路局、城市交通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軌道交通建設指揮部辦公室。
組建的部門:整合寶安、龍崗區交通局與公路局的職能,組建寶安、龍崗交通運輸局,規格爲正處級,爲市交通運輸委員會的派出機構。各區相關局不再承擔市政道路建設管養職能。
6.組建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
目的:優化配置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公共資源。
整合的部門:爲促進人口發展和計劃生育與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相結合,統籌優生優育和醫療衛生工作,加強藥品安全監管,將衛生局、人口和計劃生育局的職能,以及食品藥品監督局的政策、法規、標準制定職責和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能整合劃入該委員會。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改爲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承擔藥品、化妝品和保健品的監督管理工作,由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歸口聯繫。
不再保留的部門:衛生局、人口和計劃生育局。
7.組建人居環境委員會
目的:促進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
整合的部門:爲從根本上解決環境保護與城市建設、水污染治理銜接不夠,環境保護缺乏有效手段等問題,探索有利於建設環境友好型和資源節約型社會,促進可持續發展的體制機制,實現環境保護職能由治理爲主轉向全面加強生態建設,將環境保護局、建設局、水務局的有關職能整合劃入該委員會。
爲完善住房制度、加強城市建設管理,組建住房和建設局,將建設局的職責,規劃局的勘探、行業設計管理職責、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的住房保障建設管理及物業管理等職責整合劃入住房和建設局。住房和建設局、水務局、氣象局由人居環境委員會歸口聯繫。
不再保留的部門:環境保護局、建設局。
8.組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目的:完善就業和社會保障體系。
整合的部門:爲更好發揮人力資源優勢,加強人力資源的統一管理,整合人才市場與勞動力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統籌就業和社會保障政策,建立健全從就業到養老的服務和保障體系,將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職責整合劃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與人事局合署辦公的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單獨設置,列入黨委機構序列。
不再保留的部門: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9.組建文體旅遊局
目的:促進文化、體育、旅遊業的協調發展。
整合的部門:爲整合文化、體育、旅遊資源,充分發揮綜合優勢,提升城市文化內涵,將文化局、體育局、旅遊局、政府文化產業發展辦公室的職責整合劃入文體旅遊局,文體旅遊局掛廣播電視電影局、新聞出版局、文物局的牌子。
不再保留的部門:文化局、體育局、旅遊局、政府文化產業發展辦公室。
10.組建市場監督管理局
目的:理順市場監管體制。
整合的部門:爲解決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職能交叉、職責不清的問題,同時爲加強商標、版權和專利以及食品安全等執法監督,充分發揮整合優勢,有力保護知識產權,強化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將工商行政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知識產權局的職責,以及衛生局餐飲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管職責整合劃入市場監督管理局。
調整前與調整後對比:調整後食品安全監管由目前的衛生、農業、質檢、工商、食品藥品5個部門減爲衛生、農業、市場監管3個部門負責,知識產權保護由目前的工商、知識產權兩個部門負責減爲市場監管一個部門負責。
不再保留的部門:工商行政管理局(物價局)、質量技術監督局、知識產權局。
11.農林漁業局改爲農業和漁業局
爲適應深圳城市化進程,實現林業與園林的統一管理,將農林漁業局的林業管理職責劃入城市管理局,農林漁業局改爲農業和漁業局,掛海洋局牌子,城市管理局掛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牌子。
12.組建應急管理辦公室
目的:提高政府處置突發應急事件的能力。
整合的部門:將應急指揮中心、民防委員會辦公室(地震局)的職責,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安全生產綜合協調職責,整合劃入應急管理辦公室,由市政府歸口聯繫。
應急管理辦公室掛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民防委員會辦公室(地震局)的牌子。
不再保留的部門:應急指揮中心。
13.完善安全生產監督防禦體制,強化安全生產職責
爲進一步強化和落實責任,使行業管理與安全生產緊密結合,促進行業政策標準制定與安全生產監督執行形成合力,將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工礦商貿企業及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管等職能劃入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將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安全生產綜合職能劃入應急管理辦公室,應急管理辦公室掛安全管理委員會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牌子後,安全生產監管形成應急辦綜合協調,各行業主管單位各司其職的新格局。
14.調整法制辦、金融辦職能
法制辦、金融辦主要協助市長處理專項事務,不具有面向社會的公共管理職能,由辦公廳歸口聯繫,法制辦掛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室、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辦公室牌子。
15.調整民族宗教事務局、僑務辦公室職能
僑務辦公室列入市委統戰部,市委統戰部掛僑務辦公室牌子。
民族宗教事務局由與市委統戰部合署辦公改爲在市委統戰部掛牌。
16.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更名爲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
17.不再保留市委駐深單位工作委員會
市委駐深單位工作委員會有關駐深單位管理的政府職能劃入科技工貿和信息化委員會,駐深單位黨的工作職責劃入市委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
機構改革呈現四大特點
深圳經濟特區成立以來,對行政管理體制先後進行了7次大的改革。本次機構改革與以往幾次相比,具有四大特點:
特點一:重點明確
此次機構改革並不是對機構進行簡單的拆分,而是緊緊抓住政府職能轉變這個核心,既從宏觀上重點釐清政府、市場、社會的邊界,又從微觀上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既突出城市政府這個“大基層”特點,又注重特區之“特”的要求。
特點二:涉及面廣
除教育、民政等個別機構暫不作調整外,深圳市政府其他工作部門、直屬機構等都納入了調整規範,共減少機構15個。即使暫不作調整的部門,也將按照轉變職能的新要求重新進行“三定”,如此廣範圍、大力度的改革在全國尚不多見。
特點三:縱深推進
此次機構改革着重解決制約深圳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進一步明確新形勢下政府定位,建設人民滿意的政府;既強調完善經濟管理,又把加強城市管理、社會管理、公共服務職能放到突出位置;既着力優化行政管理體制機制,又重在解決特區內外二元化發展問題。
特點四:突出創新
此次機構改革在政府職能轉變方面邁出新步伐,在探索實行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方面取得新突破,在完善行政運行機制方面進行新探索。
部門職能定位
此次機構改革後深圳市政府機構統稱爲工作部門,根據部門職能定位作出區分:
委:主要承擔制定政策、規劃、標準等職能並監督執行的大部門。
局:主要承擔執行和監管職能的機構。
辦:主要協助市長辦理專門事項、不具有獨立行使管理職能的機構。
委、局對市政府負責,委對局的重大政策、重要事項進行統籌協調,對執行情況實行監督和綜合指導,局對委進行政策反饋和建議。一部分主要承擔執行和監管職能的局,由主要承擔制定政策、規劃、標準等職能的委歸口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