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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省公安廳發佈警示,向公衆提醒嚴防通過電話、短信、網絡消息等形式進行的詐騙活動。省公安廳綜合近期出現在我省的部分電信詐騙行爲,對六種電信詐騙行爲進行提示,幫助羣衆提高警惕性,切莫被“天上掉下的餡餅”砸暈了頭。
一、以中獎爲名進行詐騙。犯罪嫌疑人通過手機羣發短信、網絡消息、電子郵件或者郵寄信件等途徑,以受害人手機號、QQ號、銀行卡、刮刮卡等中獎爲名,向受害人發信息,有的還聲稱若因路途遙遠不能及時兌獎的,可以協助辦理繳納公證費、個人收入所得稅手續等等。若受害人信以爲真與之聯繫後,犯罪嫌疑人便要其交“工本費”、“會員費”、“公證費”、“轉帳手續費”、“個人所得稅”等一步步的藉口理由,要求受害人向指定帳戶匯款。
2009年7月某日,市民吳某收到一條短信,內容是:“公證處通知:博資集團慶祝30週年慶典,舉行手機抽獎,恭喜您獲39萬元,諮詢:0576—82372937或登陸www.bz978.com。”其登陸網站後並且撥打0576—82373135確信有此活動,聯繫對方提供的號碼0576—82372937,對方第一次要求其付3900的轉賬費,第二次要求其付9750元的個人所得稅,全部打到指定賬戶上。後來對方繼續要錢,其向朋友和親戚諮詢後發現自己被騙,就向公安機關報警。
民警提示:不要相信天上掉餡餅會砸着自己,不要被所謂的鉅額獎金誘惑而輕易給對方制定的帳戶匯款。只要不予理睬就不會上當受騙。
二、以汽車退稅爲名進行詐騙。
犯罪嫌疑人冒充國家稅務局人員,撥打受害人電話謊稱汽車購置稅降低而向受害人退款,準確說出受害人的個人信息或車輛信息,讓受害人信以爲真。並強調是最後一天,要求受害人趕快攜帶銀行卡到ATM自動取款機轉賬取回退款。受害人按照犯罪嫌疑人指令進行轉賬操作時,實際上是轉出自己銀行卡的存款到犯罪嫌疑人銀行帳號中。
2009年7月的一天,張某接到一名自稱鄭州市車管所的女子打來的電話稱:“車管所要退還購車者的購置稅,退換款已經存在了中國銀行。”該女子給了張某一張退稅編號和一個密碼及一個北京中國銀行的電話,讓張某和北京的中國銀行聯繫.並稱時間比較急,張某和北京的中國銀行聯繫,一名自稱是北京的中國銀行員工李某接住電話,用電話指揮張某通過ATM機進行操作,將張某中國農業銀行卡上的31981元錢騙走。
2009年7月的一天,陳某接到一個15806946731的號碼打的電話,問其是否有一輛豫A*****的五菱之光汽車,並對陳某的身份證進行確認,之後稱要退陳某購買的汽車的部分稅款1678元,並告知其一個銀行轉帳賬號,陳某按照對方電話要求在農業銀行打對方提供的查詢電話,並按電話裏的提示在銀行的自動取款機上操作完以後,對方讓陳某等一個小時,退稅就會打到其帳戶上,一個小時侯,其發現自己卡內的8000元變成了18.62元,和對方聯繫,無人接聽,遂發現被騙。
民警提示:不要輕信陌生人的誘惑,如果你想辨別真僞,請與汽車代理商聯繫,不要用銀行卡操作。
三、以銷售低價車輛、手機、電腦等貨物爲名進行詐騙。
犯罪嫌疑人主要利用網站、手機羣發短信等對外發布虛假供貨信息,謊稱是海關罰沒貨物或走私商品等,價格與市場價相比極低,實際上根本沒有貨物或提供質量及其低劣的物品。若受害人貪圖便宜與其聯繫後,便要求先繳納貨款以騙取錢財;若受害人繼續與其聯繫,進而會再以貨物爲走私物品被查扣等原因,要求補“關稅”、“手續費”、“運費”等一步步的藉口理由繼續詐騙。
2009年4月某日晚,孟某在家中上網時,發現有人賣二手車(一汽奔騰轎車),和對方電話(13133680303)聯繫後,對方稱先交定金後看車,並約定看車地點,後孟某先後分三次在中國建設銀行、郵政儲蓄兩處,按對方提供的帳號匯去1.45萬元人民幣。卻始終沒有見到轎車,並且對方找理由還要孟某匯款,孟某感覺被騙,於是報案。
2009年4月某日,賈某在互聯網上看到廣州聚豐電子貿易公司(www.jvfengit.com)的電子產品後就跟他們公司的負責人董義偉聯繫,想要購買他們公司的產品,經過一段時間的交談後,賈某決定購買他們公司在網上銷售的有關電腦配件的產品,當時賈某給董義偉寫了一個訂單發過去了(上面訂購的產品總價值9899元),董義偉要求賈某先交20%的定金1899元,後交餘額8000元,後因其他原因共交34897元。遂發現被騙。
民警提示:不要被價格吸引,買二手車請到二手車交易市場購買,私下交易不受法律保護,一旦買到“被盜搶車輛”損失會更大。對於網上購物一定要慎重再慎重,貪小便宜吃大虧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