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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日從市有關部門獲悉,《天津市以宅基地換房建設示範小城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本月起實施。標誌着今後本市示範小城鎮的建設管理有了依據。日前,隨着軍糧城新市鎮建設投資意向簽約,本市第三批宅基地換房試點穩步推進。
《辦法》提出,示範小城鎮的規劃建設,應當充分保護和利用當地的綠地、樹木、河流等自然資源;鼓勵使用太陽能、風能、沼氣等清潔能源;鼓勵採用雨水收集,中水回用等節水技術;鼓勵實行生活垃圾分類,實施固體垃圾轉化成能源技術;鼓勵實施建築節能技術,推廣使用新型牆體材料,執行建築節能標準;禁止使用以黏土爲原料製成的牆體材料。示範小城鎮的公共建築配套建設,應當按照城鎮類型特點,採用相應配建標準。環城四區應當按城市標準配建;其他區縣按規定的標準配建,同時考慮爲周邊村莊服務,完善居民日常生活必需的教育、醫療、文化等配套服務設施。鄉鎮人民政府應制定村民宅基地置換辦法,主要內容應當包括置換主體資格認定、房屋認定、置換標準、選房辦法、殘疾人和“五保戶”安置方式及其他事宜。宅基地置換辦法應當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後,提交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置換的住宅房型應當充分徵求村民意見,按照村民意見進行設計。
《辦法》規定,示範小城鎮的規劃應與當地的地理環境、風土人情和地方文化相協調;體現小城鎮的佈局特色、產業特色、環境特色、建築特色和文化特色。示範小城鎮在規劃時,應當充分考慮村民的生產、生活需求,科學規劃村民居住社區、工業或服務業產業園區、設施農業產業園區。
據瞭解,從2005年下半年開始,本市在東麗區華明鎮、津南區小站鎮和武清區大良鎮、南北辛莊村、後蒲棒村開展第一批農村示範小城鎮建設試點工作。在第一批試點取得經驗的基礎上,2007年上半年市政府又批准在西青區張家窩鎮、津南區八里臺鎮和葛沽鎮、漢沽區茶澱鎮、北辰區雙街鎮等9個鎮和3個村開展第二批試點工作。至2008年末,全市已有10萬農民告別鄉間老屋,住上商品房。國家有關部門對本市提出的“以宅基地換房”的方式建設小城鎮的作法給予充分肯定,並將本市列爲全國試點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