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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是48歲的情場老手,一個是年僅20歲的“風月高手”,兩個人都取得了不俗的“戰績”,整天泡在用謊言編織的“溫柔鄉”裏,還能賺到大把的金錢,以至於到最後連騙了多少女孩兒和她們的名字都忘得乾乾淨淨。近期,和平區檢察院經審查後,連續對這兩個“感情騙子”做出批准逮捕決定,檢察機關同時提醒大家謹防上當。
2008年10月,犯罪嫌疑人張某某通過婚姻介紹所結識了38歲的個體服裝經營者李某,並與其確立了戀愛關係。張某某謊稱正與中央電視臺合作搞工程,取得李某信任後,於2008年10月至2009年3月期間,以搞工程、搞煤炭生意需要錢等理由,並以假房屋產權證作爲抵押,先後騙取李某現金、匯款共計14.7萬元。張某某供述,2008年至2009年期間,其借談戀愛,以搞工程、搞煤炭生意需要錢以及“大姨死了、汽車壞了、本人發燒住院”急需用錢等理由,先後騙取李某等5人50餘萬元。
另一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隻有20歲。2008年12月,王某某在互聯網上結識了26歲的被害人馬某某,並確立戀愛關係。王某某以和馬某某共同開服裝店爲名,先後五次騙取被害人4萬餘元,並在無法繼續騙取錢財後消失。據被害人馬某某回憶稱:犯罪嫌疑人以物流公司總經理身份與其接觸,見面後發覺對方的氣質和形象上佳,並且事業成功(開紅色現代酷派車),便同意了開始與其進行交往。此後戒備之心逐漸消失,不斷借給王某某錢財,直至發現對方的手機關機無法再聯繫上,才意識到上當受騙。據王某某供述,近兩年來,他採取上述手段實施詐騙案件十餘起,騙取錢款20餘萬元,其中多數女孩兒的名字他早已忘記了,與她們進行交往、進行所謂的談戀愛也僅僅因爲要騙取對方錢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