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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就發生在『愛心斑馬線』前
杭州又出飆車案了。
飆車撞死人被判刑三年的胡斌剛開始服刑,8月4日晚,杭州一個花季少女被飛馳而過的保時捷撞死在為警示胡斌案而設的『愛心斑馬線』上,而肇事者魏志剛也是酒後駕車。(8月6日《廣州日報》)
富二代、外來人員、豪華跑車、酒後駕車、斑馬線……與胡斌案一模一樣的事故構成元素,同樣惡劣的交通肇事行為,自然會讓人將其與胡斌案進行對比。
可以拿來對比的,還有成都孫偉銘案。
但是,被判死刑的孫偉銘,和被判三年的胡斌,二者的量刑差異實在太大,因此,人們很難對魏志剛的『前途』有一個預期。現在,所有人都在『圍觀』杭州司法機關對魏志剛案的處理——到底是遵循胡斌案的司法邏輯,還是依照孫偉銘的判例?
對於這幾起交通違法案件,已經有許多專家學者進行了詳細的分析。但正由於胡斌案和孫偉銘案判決的迥異,讓人們對於酒後駕車、飆車等嚴重交通違法的罪名和量刑標准感到迷惘,更讓許多人對於法律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的原則產生懷疑——胡斌家庭『百萬賠償換取輕刑』的說法,不是沒有市場。對此,網友們曾調侃『老爸拿出一百萬,橕死也就判三年』,而魏志剛敢於頂風作案酒後飆車,是否也是抱著這種心態?
違法成本低、可以『拿錢消災』,違法者有恃無恐的行為,早已經不是什麼『愛心斑馬線』、『溫馨提示』能夠勸阻的了;對於這一類違法行為,也早已經不能用道德說教來感化。在日益霸道的機動車威脅到民眾生命安全的時候,必須用嚴厲的法律來進行懲罰和規范。否則,下一個斑馬線上被撞飛的人,就可能在你我身邊!
其實,筆者很清楚,每一例個案都有自身的司法邏輯。但由於同類事件的屢屢發生,法律認定標准的莫衷一是,人們的價值判斷就容易變得混亂,心態也容易變得悲觀。如何能讓違法者得到應有的懲處,讓社會公平和正義得到保證?如何讓民眾免於生命安全無法保障的不安和恐懼?我們能寄望的,只有法律。正如法律專家所言,面對頻發的惡性交通違法案件,當務之急是出臺相關司法解釋,而根本的解決之道還是完善相關法律法規。
當道德說教已然失效,面對衝著斑馬線呼嘯而來的超速跑車,我們所能寄望的,只有明晰嚴厲的法律。(文/聞天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