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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8省份出現廳級縣委書記。對此,中國之聲特約評論員曹景行做了以下點評:
曹景行:這個做法是爲了加強縣的領導力量和現在開始推出的由省直接管縣這樣的一個體制改革,應該是一致的。
因爲在中國縣一級成爲了一個很重要的行政單位,搞得好也是縣,搞不好問題往往出在縣一級,所以需要加強縣的一把手的力量。現在如果是按照目前的體制,縣一把手如果在要各方面提升,就只能離開縣,升到上一級的機構裏面,平均不到3年就要離開,很不利於縣一級的建設。現在的做法可以讓他們比較穩定下來,實現工作的目標,另一方面也是對縣一級官員的素質進一步提升,不是說就是給他們升到廳級了,就作爲一種待遇,而是本身這樣的官員就要有相應的素質。但是可能產生另一個負作用,就是縣級一把手的權利過大,解決這個問題的本質的方式,是由民來管,也就是由這個縣的民衆,通過人大來實行監督,當然也通過紀檢機構實現監督,有效的監督是防止出現這種縣一把手權利過大的最有效的方式。
背景:中央首次發文關注縣委書記
湖南省日前提拔19位縣級書記爲副廳級引發熱議,事實上,在此之前,廣東省、山西省、江蘇省等地早就嘗試高配縣委書記,海南省昌江縣縣委書記甚至爲正廳級。部分省份出現的廳級縣委書記突破了官員升遷模式。
今年4月,中組部頒佈《關於加強縣委書記隊伍建設的若干規定》。這是數十年來第一部專門關於縣委書記的中央文件,將縣委書記選拔管理升格爲幹部工作的戰略重點工程。7月剛升爲副廳級的湖南省郴州市甦仙區區委書記肖地楚8月4日說,他認爲,高配縣(區)委書記是一種很好的激勵機制。
嘗試:廣東開先河海南最大膽
湖南省、廣東省、山西省、海南省、江蘇省等地高配縣委書記的方式都因地制宜,各有特色。廣東省2005年就提拔一批縣委書記爲副廳級幹部,開創全國先河,但是,進行得非常低調,外界知道的不多。四川省、江蘇省以地級市副市長(副廳級)兼任縣委書記的形式來高配縣委書記。浙江省、廣西壯族自治區、吉林省的縣委書記則同時兼任市委常委職務,一旦進入市委常委班子,行政級別相應提高至副廳級。海南省的嘗試則更加大膽:2007年8月,唐劍光由共青團海南省委書記(正廳級)被任命爲昌江縣縣委書記(正廳級)。
利:提拔不調崗利於穩定工作
中央黨校黨建教研部副主任王長江分析稱,按照我國慣常的幹部提拔體制,縣委書記工作做得好、獲得肯定,將升爲副廳級幹部,即到地級市任副職,或者到省直廳級部門任副廳長,這反而導致很多擁有豐富基層工作經驗的縣委書記被提拔到這些職位後,無法發揮作用。因此部分省市區大膽嘗試,設立副廳級縣委書記這個職位,就解決了這部分縣委書記的級別提高問題。王長江認爲,將部分縣委書記提拔爲廳級幹部後,有利於他們在這一重要位置上穩定、長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