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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未婚的姑娘,卻數次從杭州市來到陌生的沈陽離婚,究竟為哪般?昨天,當事人韓芬(化名)給記者講述了這個假結婚、真登記的鬧心經歷。
早產孩子逼迫『假結婚』
韓芬是1982年出生的姑娘,家住在杭州市江乾區彭埠鎮,幾年前,她和1975年出生的魏斌(化名)戀愛,當時這個人在杭州市和韓芬住同一個鄉鎮,但是他的父母都在沈陽和平區居住。
在兩人交往的過程中,魏斌多次向韓芬提出結婚,可韓芬都沒有答應。但隨著他們小寶寶的降生,兩人為難了,不結婚,孩子將來怎麼辦?於是二人想到了辦個假結婚證來給孩子落個戶口這個主意。
於是,韓芬和魏斌照了一張『結婚』照片,之後所有的事情交給魏斌辦理,韓芬從來沒過問過。
男友瞞天過海『真登記』
生活的瑣事讓兩個人有了摩擦,韓芬逐漸感覺對方並不是自己想象中的伴侶,於是2008年兩人分手。
就這樣,韓芬單身過了1年。今年3月份,韓芬偶然聽說自己確實和魏斌登記結了婚,當時她自己都感覺可笑:『根本不可能,假的怎麼能成為真的,再說我結婚了自己能不知道?』
但在朋友的勸告下,她托人查詢了一下,可結果讓人意外,民政局的結婚信息資料都是她的真實信息,她『結婚』了。
經過調查,她纔明白,原來,2006年8月魏斌說拿著她的證件去辦假結婚證,根本就是個騙局。實際上他讓另外一女子頂著她的名字,拿著偽造的身份證(韓芬的身份證號碼和姓名,這女子的照片)回到沈陽和平區民政部門登記結婚了。
走投無路向媒體求助
3月份,韓芬第一次來到沈陽,首先找到了沈陽和平區民政局,但對方說解決不了這類問題,只好建議她到法院通過法律程序解決。這樣她又來到和平區法院,因為不熟悉流程,第一封起訴狀送錯了法庭。
第二次找對了路,卻被告知必須找到她的前男友,因為是異地案件,所以沈陽的法庭需要通過杭州當地法院去通知。而法官說的一句話更讓韓芬擔心,『如果對方逃避見面的話,這個事情可能解決不了。』
『我很苦惱,他在躲避我,根本不讓我知道他在哪。』韓芬說:『從3月份到8月,已經四五個月了,我愁得嗓子都啞了。』
對於韓芬遇到的這種情況,記者諮詢了遼寧開宇律師事務所的孫洪文律師,他安慰韓芬:『放心!只要是你本人沒有親自去登記,並提供相應的證據,那麼可以向婚姻登記部門申請登記無效。如果他們不給予解決,可以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起訴婚姻登記機關,要求婚姻登記機關撤銷此次婚姻登記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