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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加強對天津市房屋租賃市場管理,引導、規範房屋租賃行爲,保護租賃雙方合法權益,經調查測算,天津市國土房管局日前發佈了2009年房屋租賃市場指導租金。
此次公佈的指導租金是2009年度各區(縣)典型區域內的住宅房屋和主要道路上的非住宅房屋租賃指導價格。政府規定的各項稅費由租賃雙方按規定繳納,水電費、燃氣費、供暖費、物業管理費、電話費、電視收視費等由租賃雙方協商約定。租賃雙方可在參考指導租金的基礎上,綜合考慮房屋的裝修情況、配套設施設備情況、交通便利狀況、環境和物業管理狀況等因素確定實際成交租金。
今年全市住宅平均指導租金爲每建築平方米每月19元,比去年下降1元;商業服務業用房平均指導租金爲每建築平方米每月47元,比去年增長2元;辦公及工業用房平均指導租金分別爲每建築平方米每月38元和18元,與去年基本持平。市內六區住宅平均指導租金最高的是和平區,每建築平方米每月32至35元,最低的是紅橋區,每建築平方米每月15元至20元。從單個地區看,住宅指導租金水平最高的爲和平區五大道地區多層樓房,每建築平方米每月41元,最低的爲紅橋區西沽地區平房,每建築平方米每月11元。(通訊員吳梅 齊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