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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環保廳網站上曝出漵浦縣環保局進人潛規則——普遍要收“押金”一兩萬元,該局幹部職工嚴重超編。該局否認截留挪用排污費發工資。
>>省廳
證實收錢進人問題
6月18日,一人自稱是湖南省漵浦縣環保局環境監察中隊工作人員,在湖南省環保廳網站發帖投訴:“凡新進來的人員都必須借給局裏一萬元,說好連本帶息歸還。可過去了近八年,說不還了!”“向長進2002年調任該局局長,當時我局只有工作人員不到50人。因我局環境監察中隊是自收自支編制,向利用這空子,每年大量進人,一大批下崗的甚至無業人員都進來了。現在我局是117人了。”
湖南省環保廳監察室7月22日對此做出迴應:“經查證:漵浦縣環保局進人收錢的問題確實存在,但這不是向長進到任後才規定的。早在1999年就規定:凡新進環保局人員每人必須向局裏交1萬或兩萬元押金或集資款。向長進於2003年6月到任後一直沿襲前面做法,但給新進人員都出具了借據。”
>>局長
透露收款50萬
記者近日赴該縣實地採訪。受訪者小趙說,他在縣財政交了一萬元的集資款後,就開始在環保局下屬的監察中隊上班了。條件很簡陋,工作很輕鬆,就是工資低,每個月100多元。多人證實,局長侄兒向祖國在麻陽水中隊,進來時一分錢沒有交。羅淑娟,原是在外打工,現在環保局上班,拿着基本工資,自己卻在縣城開店賣眼鏡;黃細珍,原下崗多年,後進入環保局,也拿着工資,但從不上班;覃定剛,原在縣城做服裝生意,後進入環保局,現開着飯店,從不上班;陳華平,3年前開始做生意,從不上班。
6月,有人將此事舉報到湖南省環保廳監察室。7月22日,監察室答覆:漵浦縣環保局給新進人員都出具了借據;黃細珍、覃定剛、楊金花、羅素娟四人都是由當時的縣主要領導簽字,經環保局黨組集體討論同意調入或新進的。
局長向長進接受採訪時說,一萬元的集資款還在局裏,總額約在50萬元左右,“將來肯定是要退還的”。他解釋,當初收取這個錢只是“借款”,因去年監察大隊中隊職工工資由局裏負擔,“我們怕發不了工資”,才收取這個錢,如今局裏所有人員工資由縣財政負責,今年開始進人也就不收錢了。
喊冤自稱超編不多
如果說縣環保局幹部職工人數多的話,向長進覺得自己很冤。向長進告訴記者:“國土局至少五六百人,農業局1000多人啊。”向長進說,局裏共有117人,其中退休人員8名。“人員並不多,很合理。”
據瞭解,縣林業局13個黨委成員中,有7個副局長,2個局長助理。現在職幹部職工1118人。類似公安局、水利局等,副局長也都有6個。有當地幹部笑稱,每當全縣召開科級幹部以上會議時,禮堂裏黑壓壓一片,人數在1500人左右。“原來我們縣有這麼多的領導幹部。”
>>知情者
懷疑截留排污費
漵浦縣環保局,其經費來源有兩大塊。一是縣財政撥款,二是收取的排污費,縣財政每年給環保局撥款100多萬元。向長進稱,“財政撥款近200萬元,基本能夠滿足人員的工資及辦公經費”。事實上,環保局每名員工工資2萬元左右,117人少則要200多萬元,還不包括辦公經費。縣財政的撥款是不夠的。
那麼,職工的缺口如何補上呢?據知情者稱,當地一家大型化工企業每年排污費240萬,2006年起就歸地方收取,因此環保局有了資金保障,局裏纔敢大量進人。據瞭解,該局實際編制只有20多人,超編的人數約在80人。
按有關規定,漵浦縣每年收取的排污費,有60%返還縣裏,而漵浦縣每年排污費收取金額達400多萬元,該環保局是否違反國家規定,吃排污費呢?“沒有,我們嚴格按照收支兩條線管理。”局長向長進稱。湖南省環保廳監察室也稱,該局在排污費的核定、徵收與管理上比較規範。但是,記者拿到的《2009年漵浦縣環保局目標管理責任書》稱,全局總任務158萬元(除去一家化工企業的240萬元)。要求今年完成執法任務爲40起,罰款30萬元。這份目標責任書違法分解了排污費。
向長進還說,對於排污費,該局有着嚴格的超收獎勵:9個監察中隊任務數和超收任務的分成比例爲局裏50%、中隊50%。
超編四倍算“正常”漵浦官場真不正常
湖南省漵浦縣環保局只有編制20多人,卻超編約80人;交一萬元,就可進環保局系統工作;上班很輕鬆,每週開一次會,值一天班,與領導關係好的,可以領基本工資不上班。對此,這個局的局長向長進卻說“很正常!”看起來,在漵浦縣,向局長等對這樣的事情,見怪不怪。
這件事情的是非對錯,不用多說。超編,肯定不對;進人收錢,肯定不對;領工資不上班,肯定不對。那麼,爲什麼向局長的口氣還那麼硬呢?他的底氣從何而來?
要回答這些問題,需要有關部門進一步調查,或是記者作進一步採訪。不過,透過已經寫得頗爲詳盡的報道,我們不難看出一點端倪——
首先,有“制度保證”。報道說,根據有關規定,環保局監察大隊及中隊屬於自收自支單位,並沒有明文覈定其人數要求。也就是說,環保局有編制限制,下面的監察大隊、中隊卻沒有。還有,早在1999年就有規定:凡新進環保局人員每人須交1萬或兩萬元押金或集資款。向局長不過是照章辦事罷了,所以“很正常”。
其次,有資金保證。報道說,2005年、2006年是漵浦縣環保局進人的高峯期,這兩年之所以進人如此之多,主要是因爲當地一家大型化工企業的排污費劃歸當地管理。環保局的錢袋子鼓了起來,對外,收得到排污費;對內,發得出工資獎金。養冗員,向局長養得起,所以“很正常”。
再次,有“組織”保證。向局長底氣十足,這一條最重要。請看湖南省環保廳監察室的調查結果:黃細珍、覃定剛、楊金花、羅素娟四人都是由當時的縣主要領導簽字,經環保局黨組集體討論同意調入或新進的。向局長說:“都是縣裏分配過來的。”真是一語道破天機。這幾個光拿
工資不上班的主兒,有縣主要領導的簽字,有來頭;讓他們佔着茅坑不拉屎,還是“黨組集體討論同意”的。向局長不過是執行上級和組織的決定罷了,所以“很正常”。
有時候,有個別人做一點違法違規的事,這並不可怕。可怕的,正是像漵浦縣環保局這樣,長年累月,上下一心,幹着違法違規的事。其主要領導,非但不以爲恥,還振振有詞,覺得“很正常”。這樣的集體行爲,比起個別人的違法違規來,危害要大得多。
可以說,漵浦縣環保局任意超編的行爲,已經嚴重污染了當地的用人環境,相信已經着手調查此事的湖南省環保廳監察室會依法認真處理。我們當然希望,這種行爲在當地只是個案。可是,向局長的一句“很正常”,又讓人不得不懷疑,類似行爲在漵浦會不會很普遍呢?要查清楚這個問題,光靠湖南省環保廳監察室,就不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