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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借記卡一張50元,開通網銀的200元”,看到這樣的廣告,手裏有閒置借記卡的市民可千萬不要動心。雖然收卡廣告中聲稱的用途五花八門,且都聲稱不會從事非法活動,但市民對其真正用途無從得知,因而很可能引禍上身。
開通網銀最高賣200元
近來,有關“收購銀行卡”的廣告在許多網站頻頻出現。記者輸入“收購銀行卡”進行搜索,數十條這類廣告就一起涌到眼前。
從這些廣告看,一張借記卡的收購價格大多標價50元,個別價格低的每張標價30元,而如果是開通了網上銀行的借記卡,則一般標價爲100元,有的還標價在200元以上。
不同廣告對於收購的銀行卡也提出了不同要求。比如有的廣告要求銀行卡沒有在淘寶網上註冊過,且要與身份證複印件的信息相同;有的要求是自己閒置不用的卡,最好是已經開通網上銀行的卡;有的聲稱不論銀行卡的開戶地是哪裏都可以,但必須是全新的,要知道名字和密碼,要能到提款機上匯款、取款;有的廣告則表示銀行卡最好能“成套”,也就是用一個身份證在多家銀行申請的多張借記卡。
四大銀行因爲網點衆多,取款、匯款都很方便,其銀行卡也最爲搶手。有的收卡廣告就專門指定收購這四家銀行的借記卡。
收卡爲炒股、刷信譽?
一張閒置不用的銀行卡能賣這麼多錢,這些發佈廣告的人收購銀行卡要幹什麼用呢?
記者以賣卡人身份與一位銀行卡買家在網上交談。記者稱自己手中有好幾家銀行的借記卡,都是以前辦的,從未用過,買家當即表示都要。但其隨後又詢問銀行卡的開戶地,並稱只要在北京開戶的。記者稱不久就要到北京去玩,可以順便多辦幾張卡時,買家“指示”記者先辦3張,並指定了三家銀行,同時要求開卡時一併開通網上銀行,要有網銀口令卡,還要提供一個身份證複印件。記者詢問爲什麼還要身份證複印件時,買家稱要虛開股票賬戶,並表示“這樣做是爲了隱藏公司資金,合理避稅”。買家要求記者先交卡,然後才付錢,記者再給出密碼,如果不相信,使用支付寶交易也可以。但當記者詢問買家收卡是要自己用,還是會再賣給別人,買家就避而不答了。
在收卡廣告中,不同買家給出的收卡理由更是五花八門。比如有的廣告稱是“公司業務需要”;有的說是“在淘寶網上開網店需要刷高信譽度”;有的稱收購卡是用來申請廣告聯盟,只是用來收錢,因爲廣告聯盟一個人只能申請一次,而其需要申請很多個賬戶。
還有一則廣告同時發佈了買賣兩方面的信息。該廣告先聲稱長期出售各大銀行全新銀行卡,具有網銀功能,可以隨意轉賬,可以滿足因爲生意、業務等需要接受對方匯錢、轉賬、消費、送禮,但又不想使用自己的真實身份證去銀行開卡的需求;可以根據客戶要求訂卡,包括客戶指定姓名和身份證號的銀行卡;所有賣的卡全部都可以提供身份證;當天訂貨,全國各地都可在第二天收到貨;可以開套卡,數量不限。該廣告同時註明“收購銀行卡,有多少要多少”。
據報道,有收卡人透露,其從持卡人手中收購一張銀行卡只要幾十元,而再賣出時,一張卡就能賣到300元左右。其利潤之豐厚可以想象。
賣卡等於出售個人信息
因爲標價頗高,一些手中有閒置借記卡的持卡人就被“收購銀行卡”的廣告引起了興趣。在一個論壇裏,記者發現在一個標題爲“收購銀行卡”的帖子後面,不少網友跟帖表示對自己以前將閒置銀行卡銷戶、剪掉的做法非常後悔。“早知道還能賣錢,我幹嘛要把那些卡剪掉啊!”一位網友這樣說。
但如果市民真的把銀行卡出售,就可能爲自己引來很多麻煩。雖然銀行卡買家都聲稱自己不會用收來的卡從事非法活動,但其收卡的理由並不能站住腳,比如要提高網店信譽度,請親友來幫忙就可以;許多知名廣告聯盟都允許一個銀行賬戶申請多個廣告位賬戶。而銀行對於個人開立借記卡的張數也並沒有限制,因而如果真的是從事合法交易,收卡人只要自己去銀行開卡就可以了,沒有必要高價收卡。
收卡人收購銀行卡的真正用途很可能是逃稅、行賄、受賄、洗錢、詐騙等非法行徑。
據瞭解,《反洗錢法》中規定,金融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客戶身份識別制度。金融機構在爲客戶辦理匯款、現鈔兌換、票據兌付等很多業務時,都會要求客戶出示身份證。客戶由他人代理辦理業務的,金融機構會同時對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證件進行覈對並登記。因而不法分子使用收購來的銀行卡辦理業務,很容易被查出。而市民出售自己的借記卡就像出售了自己的個人信息和信譽,很可能給自己引來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