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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全力預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創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環境,公安部部署了爲期兩個月的全國集中整治行動,嚴查重罰酒後駕駛交通違法行爲。本市於8月15日組織了對酒駕的全面檢查。交管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全國行動特別突出一個“嚴”字,對違法者的處罰決不手軟,而且近期還將組織大規模的查酒駕行動。
增加點位嚴格執法
昨日,記者走訪市交管局秩序處並獲悉,針對此次全國專項行動,市交管局已經做好了多方面的準備。在8月15日啓動整治行動的下午,交管部門在市內和塘沽查處酒後駕駛的違法者95人,其中有1人屬於醉酒駕駛。對此次查處的酒後駕駛者都已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的最高處罰標準進行了處罰,那名醉酒駕駛人也被拘留。據秩序處負責人介紹,此次行動爲近年來最嚴厲的全國整治酒駕行動,本市已經制訂了專門的方案,在兩個月內,本市將組織8至10次的全市統一檢查行動。同時各區交通支隊將依照轄區特點,每週組織一次全區的檢查行動,每次行動都不少於百名警力。在行動中,不但要增加檢查點位,而且嚴格按照公安部“四個一律”的要求,以最高標準對違法者進行處罰。爲了杜絕說情,交管部門還採取在執法行動中交警全部關閉手機、發現酒駕後立即上傳信息、3日內必須將暫扣的駕駛證上交交管局、臨時調整檢查點位等措施。
查處酒駕效果顯著
交管局秩序處負責人告訴記者,本市從2004年的年底就開始了針對酒後駕駛的專項行動,並已經轉入日常管理。據統計,從2005年1月至2009年8月15日,本市共查獲並處罰25000餘起酒後駕駛違法行爲,發揮了強有力的震懾作用。據介紹,隨着經驗的積累,本市交管部門逐步將一次性的專項行動,轉變爲各支隊、各大隊的日常工作,治理從大規模的“陣地戰”變化爲區域性的“麻雀戰”,令酒駕者摸不到檢查的規律。經過四年多不間斷整治,交管部門已經摸索出非常成熟的措施。如今本市酒後駕駛的人數明顯減少,特別是醉駕的違法行爲越來越少,在近兩年的查酒駕行動中極爲少見。由此可見,本市對酒後駕駛的查處令違法者心有忌憚。
酒駕危害害人害己
昨晚,曾經有過一次酒駕經歷的市民吳先生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坦言,酒後開車總覺得自己能行,而且還感覺技術不錯,甚至覺得可以在車流中穿插。但吳先生也在那一次酒駕中因車速快而衝上便道,最後撞到牆上,此後,他再也不敢酒後開車。記者從交管部門也瞭解到這樣一個案例,今年3月28日18時,河北省駕駛人張某酒後駕小客車沿北辰區北倉道延長線由東向西行駛至5.1公里處時,車輛失控撞到一棵路邊小樹後,掉進引河中,造成張某及其妻子和女兒三人死亡。經檢驗鑑定,張某血液中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爲280毫克,系醉酒駕車。據秩序處負責人講,通過對大量酒後駕駛人的詢問發現,酒後駕駛者中大多數都有超速行駛的行爲,且自己覺得仍能控制,由於視覺遲緩,所以對車速感覺不明顯。在遇到緊急情況時,會出現反應遲鈍、剎車不及、判斷失誤等現象,因此家人朋友一定要堅決阻止飲酒的司機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