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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保證城市快速路的順暢通行,本市交管部門決定,從2008年11月4日起,從早7點到晚7點,禁止貨車在本市快速路東南半環通行。爲此,交管部門通過媒體多次刊發了繞行方案,並在快速路沿途設置多面燈箱提示牌,還派出交警在相應時段對違規行駛的貨車進行100元處罰。但根據讀者反映記者調查發現,東南半環的“限貨”並不徹底,甚至陷入了“有管理就繞道、無查處隨意行”的尷尬境地。
8月17日至19日,記者連續3天於規定時段在快速路東南半環的海津大橋、友誼路立交橋等處觀察,每次都能看到有貨車違規通行,中午時分和晚高峯亦不例外,而且不少都是滿負荷拉着鋼材、渣土的大貨車“組隊上路”,一旦遇到爬坡就顯得十分吃力。“一大隊河北省牌照的大貨車,拉着大鋼管,外面也看不到繩索固定,堆成三角形,在快速路上慢慢地爬坡,我都不敢在它後面開,就怕大鋼管滑落下來。”昨日中午12時許,本報熱線再度接到讀者反映。
交管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對此他們已有所瞭解,近期也採取了多次專項整治行動,先後對數百輛違規大貨車進行了處罰。“但客觀上說,快速路這麼長,有這麼多立交橋可以上下,我們很難抽出如此多的警力在每個可能違規駛入快速路的節點值勤。處罰不是目的,維護交通秩序更多還是要靠貨車駕駛員的自覺。”一位從警多年的老交警對此也頗爲撓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