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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這個保險產品要停售了?”“十一後可能要漲價吧?”近階段,類似傳聞頻頻出現在寧波的壽險市場上。
由於新《保險法》從今年十月一日起實施,一大批舊的保險產品將面臨升級調整。最後的一個多月時間,也就成了業務員衝量的黃金期。計劃買保險的客戶,也擔心“十一”過後,同類產品的要價會上漲,也開始急着下單。
投保人:趕在停售前搶便宜“國壽有沒有熟人啊,聽說他們的重疾險要停售了,幫我找個業務員吧。”昨天,就職於寧波一家外資保險公司的田小姐,接到了朋友的求助電話。
幾個月前,田小姐的朋友謝女士就計劃要給弟弟買份“重疾險”,一直在幾大公司的產品中篩選,就在前天,“國壽大病險要停售”的消息鋪天蓋地地出現在了網絡上。
“就算不停,也要漲價。聽說漲幅最高有20%呢!你趕緊幫我找熟人啊。”田小姐說,她朋友原話就是這麼說的,一副火燒眉毛的口氣。
按謝女士的算法,投保20萬元,交費期限20年,現在只要每年交5000元;如果漲價20%的話,每年就要多交1000元,“‘十一’前買的話,也能省下一筆花費”。
事實上,類似的客戶還不少。據田小姐稱,最近幾個月,“重疾險”相關產品的銷量一直佔據着公司所售險種的冠軍寶座。
保險公司:升級產品可能會有調整謝女士口中的國壽“重疾險”,其實指的是國壽的老牌壽險產品“康寧定期”。昨天,記者聯繫上了國壽杭州分公司李小姐。李小姐稱,“康寧”品牌,有“康寧定期”和“康寧終身”兩款,面世已近十年了。期間,產品的保障範圍、保費基本沒有變化,現在也到了更新換代的時候。
據李小姐稱,老款的壽險產品確實要停,不過會有升級產品推出。老款產品的具體停售時間,還未聽說。“可能要‘十一’後。”至於升級產品是否會漲價,李小姐稱還不知情。
不過,李小姐也透露,一些升級產品可能會有調整。如舊款“康寧終身保險”提供的“高殘”保障,新產品就不涉及了,“身故”保障也不會高於“疾病”保障。
據她稱,險企中已經有多款“重疾險”產品停售了。
而從業人員田小姐也表示,儘管他們公司在售的“重疾險”相關產品,未傳出停售消息,但要提價是肯定的。
這也成了不少業務員推銷的說辭,尤其是前期已經在跟蹤的客戶,最近再談話就容易很多。
漲價壓力來自“不可抗辯”條款新《保險法》,最受到關注的是“不可抗辯”條款,即保險合同成立一段時間後,保險人不得以投保人違反重要事實告知義務爲由拒絕給付保險金或取消保險合同。
浙江海泰律師事務所是寧波多家保險公司的法律顧問。事務所律師鄔輝林說,這自然是爲了最大限度保護消費者利益,也是國際通用規則。“不過這麼一來,保險公司的操作程序、人工肯定會增加,必然會導致公司運營成本上升。”
因爲新《保險法》,也對保險公司的業務操作流程以及保險人員素質,提出了更高要求。田小姐稱,“不可抗辯”條款顯然增加了保險公司的風險,企業也需要有升級產品來彌補可能帶來的風險。
“雖然新《保險法》對保險合同的核心並沒有實質性調整,但在表述的文字上有很多新規定,因此在合同描述方面,必然要進行相應調整,尤其是保險金給付和責任免除的相關部分。”
律師:要求改合同的保險公司多了由於對免責條款等表述有了新要求,保險公司也不得不重新修改合同。鄔輝林說,最近,很多保險公司都上門要求重新修改保險合同。
據鄔律師介紹,新《保險法》規定保險合同要明確提示“免責條款”。“以前附在合同後的小條款,容易忽略;以後的保險合同,會以黑體字或者着重字體標識出。”
除對合同中“免責條款”表述有要求外,新法還要求從業人員一定要取得投保人書面確認,即業務員已履行告知義務的說明。
“明知道投保人有絕症,業務員爲了業績強做保單,事後公司理賠部門又拒賠,理由是投保人沒有盡到告知義務,這是常有的事。”鄔輝林稱,類似的糾紛很多。“現在一旦保單成立,保險公司就不得以此拒賠。”鄔律師說。
鄔輝林笑着說,以後,保險公司的敗訴率恐怕會上升了。
另外,鄔律師也提醒投保人,新法實施後,即便是10月1日前買的保單,一旦產生糾紛,也適用新《保險法》。不過,投保人還是得根據自己的需要和能力,來選擇合適的保險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