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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香港《文匯報》報道,香港9名初中女學生不滿同窗向老師告狀,向13歲女童展開長達6小時的禁錮,並掌摑、腳踢和用菸頭燙以示懲罰,期間更逼令她脫光衣服,拍下裸照羞辱她。
9名女生早前承認非法禁錮和襲擊罪,其中2名被告20日獲判接受感化18個月,期間需遵守宵禁令,1名被告則獲撤銷控罪,獲法庭頒下兒童保護令18個月和宵禁令,餘下5名被告因被感化官指無悔意,需還押兒童院至9月10日,待取進一步感化報告後判刑。
9名被告年齡由12至14歲,20日由父或母陪同到庭聽取判刑,第二被告透過律師求情時表示,雙親陪同女兒會見感化官後,覺她比以前乖巧,不再駁嘴,情況大有改善,而律師引述其中她和3名被告的報告指各人均無悔意,但律師解釋她們性格被動,不懂講出自己問題所在,但強調各人已知錯,知道對不起事主,希望獲准保釋候取報告,更表明知道報告結果差,對她們也無幫助。
另外2名被告的代表律師指,感化官覺得2人反省不足,建議還押兒童院索取進一步感化報告,期間讓她們反省,但其中1名被告對自己得到如此評價感意外,其母更覺女兒已反省和比以前乖,暑假更當義工。
至於另1名13歲被告的報告指,她受朋輩影響而犯案,有學習障礙問題,現已感悔意,終獲裁判官頒下18個月的兒童保護令。其中一名14歲被告因另涉其它案件,還押期間需另索取教導所和更生中心等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