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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材魁梧的邱國榮、楊軍、姜子清三人,被本市一名離婚女高薪聘請,替其向前夫索取債務。三男子用非法手段討回債務後,又對其實施敲詐勒索。昨天,閘北區法院以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分別判處三人有期徒刑10個月至5年不等。
去年8月29日下午1時,邱、楊、姜以受周某委託爲由,糾集他人,向周某前夫催討債務。至當晚11時,邱、楊、姜等人通過貼身緊跟、限制通訊、限制活動範圍等方式非法控制周某前夫10餘小時,直至周某前夫被迫支付給周某2萬元後纔將他釋放。同年9月1日,邱、楊、姜以周某前夫兒子的相關信息相要挾,又向他索要錢款6萬元。周某前夫被迫先交出2萬元,並將自己的一輛吉普車作爲餘款4萬元的擔保交給了邱、楊、姜等人。9月12日,邱、楊、姜再次從周某前夫處索得1萬元。10月6日,邱、楊最後從周某前夫處索得6萬元後,纔將所扣吉普車還給周某前夫。之後,邱、楊、姜三人先後被警方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