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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雞山下喝酒,大橋下面被捕,酒精測試九九,派出所關一宿,拘留所再十五……喝酒以後開車,猶抱雷管炸藥,公安執法如山,才免車毀人亡,人生遇此挫折,絕不重蹈覆轍,感謝民警開導,事業家庭輝煌。”
創作出這篇打油詩的是北侖一家企業的老總,姓羅。前天,他在一個與衆不同的創作地點——北侖拘留所完成了這篇心得。
能如此形象生動地反映醉酒駕車被拘留後悔恨交加的心態,是因爲羅總是一位醉駕“過來人”。
羅總是在8月11日晚上進的拘留所,當晚他在應酬中幾杯啤酒下肚後,開車到招寶山大橋下的路口,被交警逮個正着。羅總對着酒精測試儀一吹,99mg/100ml,已經屬於醉酒駕駛。
在拘留所裏,羅總苦思冥想了數天,寫下了這首有感而發的打油詩。
與羅總一同在北侖拘留所度日如年的還有8位同伴,他們之中不但有公司老總、銀行行長,也有普通的企業職工,他們都因爲貪戀杯中酒又不能放下手中的方向盤,而被關到了一起。
“在進拘留所的第二天,本來有一份非常重要的合同要籤,涉及金額達800萬元。可是因爲自己醉酒駕車,不但生意泡湯了,而且公司形象也受到了嚴重影響,代價實在是太大了。”北侖一家企業的王總懊喪地說。
其他人員也都深有體會,因爲醉酒駕車不僅要讓他們面臨單位的處分,也讓他們在親戚朋友間擡不起頭。
但是他們又紛紛表示,這次經歷將會是自己人生長河中的一筆寶貴財富,今後,他們將會是杜絕酒後駕車的堅決擁護者和執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