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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時遊戲
在那個“憑票供應”的年代,糖紙亦是很多孩子渴望的收藏品。可那時,嘴角兒連糖末兒都舔不到一粒,糖紙只能四處去討。弄回來了,卻不能直接夾進收藏本,必須要把上面的殘渣、黏性物質清洗掉,然後再分門別類地收藏起來。但有些糖紙印製粗糙,經水一洗,竟然把商標等全部洗掉了,純粹是一張塑料紙,氣得孩子直跺腳。
兩人也可以賭糖紙,一般是按照產地與自己生活城市的距離來決定先後次序。比如,孩子生活在成都,一個拿出北京的糖紙,一個拿出哈爾濱的糖紙,自然是後者先玩。怎麼個玩法呢?那是把糖紙摺疊成長條式,中間掰成穹形,兩張疊在一塊兒,用力往地上一甩,如果全都翻了身,就是贏家,如果都沒有翻身,還有一次用手來扇風吹翻它們的機會,如果均無法使糖紙翻身,就是輸了。
女孩子家一般不會參加這種帶有輸贏色彩的活動。她們乖乖地收斂起慾望,將收集到的糖紙,夾在粗糙的大本子裏,相互交換着欣賞。女孩子們偏愛“米老鼠”糖紙,一是因爲設計得確實好看,二是因爲收集完整的一套很不容易。“大白兔”糖紙也是爭相收藏的對象。
1963年12月7日上海《青年報》:有的人用鐵絲做成“小手槍”,把火柴頭當火藥裝在上面,在別人耳朵邊放得“砰砰”響。這不僅會傷人耳朵,而且,也浪費了火柴,甚至會因此引起火警。“小手槍”和彈弓的風行,與上世紀60年代影片《小兵張嘎》深入人心有關。
上世紀60年代,大人都在忙着上班幹革命,男孩子沒人管束,彈弓成了百玩不厭的玩具。做彈弓最好能找根“丫”字形的樹杈,把皮剝了去,再不成用硬鐵絲扎一個,舞起來晃眼,更來勁兒。之後找來些皮筋,或者剪一截廢舊自行車內胎,在樹杈上固定,綁好,那彈弓就成了形。總覺得那會兒麻雀特多,剛做的玩意便派上了好用場。不過鮮有射下來的。更多的時候是左手握一把彈弓,右手還揣了支水槍,左右開弓,說得形象點,叫做“小米加步槍”。有篇博客這樣寫道:
對於我們來講,皮筋就是做彈弓(北京話繃弓子、彈繃子)用的。
弓架子通常有兩種,鐵絲的和樹杈削的。鐵絲的粗細要適中。大概和圓珠筆芯的粗細差不多。如果你選擇樹杈,那是另一種風格了。形狀像英文“Y”字,用刀削好後再用1000號砂紙打磨,做好後你有一種興奮感。
弓弦也有很多種,我的彈弓是最常見的那種皮筋,商場賣一分錢一根。一般情況是每邊五環,兩邊十環。假如你的力量大些,每環用兩根皮筋就好了。我那時力量很大,所以我用三根皮筋每環!不過代價也高,我的一把彈弓要用30根皮筋,市價3角,可以買6根小豆冰棍了!沒錢的孩子可以找來自行車的廢舊裏帶,用剪刀絞成皮筋,這通常被人恥笑,如同你用木頭的弓架一樣。
彈兜通常是皮子和皮革做的,有黑色和紅色兩種,鉸成橢圓形,一邊鉸一個窟窿。我的都是從皮鞋廠附近的垃圾堆裏揀的,如獲至寶,可以和同學交換玻璃球洋畫小豆冰棍等等……
鬥雞是剛勇的男孩子課間首選的玩樂。鬥雞是採用金雞獨立式,一隻腳盤起來,用手抓住腳脖子,膝蓋就是打倒對手的利器。可以兩人決鬥,也可以分幫對壘,雙腳接觸地面爲輸。這個遊戲很考驗體力和平衡力。
孩子的想象力是無窮的,那個時代誰也不懂武術,甚至連這個詞都沒有聽說過,但一些孩子會突然跳起來,猛撲向對手的胸部,完成一個高難度的“飛膝”動作。“飛膝”原來是泰拳的殺手鐗。
在分幫對壘中,身體好的孩子往往是大家爭奪的籌碼,他們必須以一當五,即使如此,勝利者一般都是擁有大個兒的一幫,很多個子小的,對手根本還沒有觸及,就自動把腿放下來了。
1962年3月31日上海《青年報》:向愛好“鬥雞”遊戲的朋友進一言。
近來,許多初中同學很愛玩“鬥雞”的遊戲(玩這種遊戲的人各自蹺起一足,單足跳躍相互碰撞,碰撞時蹺起的一足落地爲輸)。玩這種遊戲,在一般情況下,並沒有什麼不好。但是,如果選擇不適當的場合、時間,在樓梯上或水門汀上大斗特鬥;不注意安全和紀律,悄悄地偷撞別人,或故意撞在別人腰眼上,等等,往往容易發生傷害事故。這樣不但對自己沒有什麼益處,還會影響他人身心健康。
玩“鬥雞”遊戲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安全和紀律。現在,這種遊戲變成了體育項目,挑戰賽還上了電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