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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移動公司員工餘小姐近來發現公司有了新氣象,凡是聚餐喝酒的場合,開車的同事都會自覺地把車停在飯館停車場,等第二天酒醒後再來把車開回去。“沒辦法啊,現在酒後駕車查得這麼嚴格,而且說情也不管用,還不如自覺點兒,省得被關進去。”同事說。
在報社工作的高先生也提到,6月有一位同事因爲酒後駕車被暫扣駕駛證三個月,說情根本沒起作用,這事整個報社都傳開了,自此大家都開始守法。
從1月到7月,深圳共查處酒後駕駛行爲2309宗。在公安部8月15日發文要求各地嚴格執法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之前,早在6月,深圳就已經全面開展查處酒後駕駛專項行動了。在如此力度的綜合整治後,酒後駕駛能否真正得到遏制?
說情電話沒用了
第二天就要舉行婚禮的王先生,29日深夜因酒後駕車被查扣。他的家人告訴記者,當時他們希望找到熟人給說個情,可不知怎麼了,給交警局打電話怎麼也打不通,第二天都辦不了酒席了。
8月29日凌晨,中國青年報記者隨民警上路執法後回到位於深圳交警局22樓的行動指揮中心,剛進大樓,就發現手機突然沒信號了。警官指着放置在牆角的一個紅色小盒子說:“就是這個屏蔽儀遮擋了整個樓層的手機信號。”
以往每次查扣醉酒司機後,辦案民警總會收到很多說情電話。“交警和老百姓的關係很密切,免不了要跟老百姓打交道,天長日久,總會有一些人情關係在其中,有時候,說情電話就很起作用。”一位資深記者這樣感嘆。
爲了不讓說情電話”再顯威力“,此次深圳交警乾脆採用了高科技手段。當醉酒司機被帶回做筆錄時,他們的手機都將被屏蔽,在查清案情移送拘留所的過程中,不給任何人說情機會。一旦定案,再也無法更改。
深圳市公安局交警局指揮處長徐煒介紹,在此次整治中實施的“異地用警、區域輪動、集中處罰,統一教育”等體制性做法,將在今後常態化、常年化。
什麼叫做異地用警?就是把福田區的交警調到寶安區或者龍崗區去執法,寶安區的交警又調到羅湖區執法,而且事前根本不會通知他們。
薛先生在福田區的一次酒後駕車查處行動中被查扣,本來他覺得自己在福田交警中認識人,應該沒事,沒想到執法的交警已經換了人。他這才意識到自己的關係網不好用了。
“我心裏直哆嗦,覺得這次被拘留是好事”
在驗證是否醉酒、是否達到警方拘留指標的判定上,深圳警方也使用了快速、高效的高科技手段。記者在辦案現場至少見到了兩種測試工具。
一種是酒精檢測儀,看上去其實就是一根很普通的指揮棒,受測者只要對着棒體前段的檢測口輕呼一口氣,馬上就能檢測出是否喝酒,在平時,這種檢測儀就是交通指揮棒。另外一種叫做唾液酒精含量測試條,將含有色塊的一端放在受測者的舌下,合上嘴,10秒鐘後取出觀察色塊變色程度即可檢測出酒精含量的多少。
對當天查扣的醉酒司機如果無法當場做出判斷,在筆錄現場還會有司法鑑定所的兩名護士對其進行驗血化驗。如有醉酒司機不認可檢測結果,可以進行抽血檢測。
當醉酒司機被集中處罰,統一送往拘留所後,深圳交警又在所內開闢了安全教育課堂。據悉,此舉在全國也是首例。失去人身自由的醉酒司機在所內反覆收看酒後駕車警示教育片、事故案例展板等,很多人邊看邊出冷汗。
一名醉酒駕駛員說:“我心裏直哆嗦,覺得這次被拘留是好事,要是撞死了人,那就不得了。是交警挽救了我,把我及時從危險邊緣拉了回來,這次警示教育猶如一場及時雨,會給我的人生旅途打下深深的烙印。”
另外,深圳警方此次整治行動,集中了能夠集中起來的所有警力,將他們全部放置在一個重點區域或路段進行打擊。他們還利用紅綠燈間隙,在路口對駕駛人進行酒精測試,讓酒後駕駛者無處可逃;結合日常查處整治工作,交警每天晚上在酒樓、娛樂場所的相關路段流動設點,並加強主幹道的巡邏,形成檢查整治無縫鏈接。
酒後駕車司機中高學歷者超過半數
徐煒告訴記者,其實大多數人可能都不知道,因爲酒後駕車發生事故後導致駕駛人死亡的比例很高,而且還會威脅乘車人的生命安全。
深圳警方曾經對本地涉酒駕車造成事故的案例做出過分析,涉酒駕駛造成死亡事故的死亡對象當中,導致駕駛人死亡的佔了34%,導致本車乘客死亡的佔了11%。但很多人並不清楚這一點,總是帶有僥倖心理,覺得自己坐在車內,有保護。
更讓徐煒吃驚的是,經過他們對案例的比對分析,發現知識水平高的涉酒駕車司機佔的比例很大。
深圳交警的分析顯示,涉酒駕車司機中初中(含以下)學歷的佔17.4%;高中(含中專)佔21.7%;大學(專科、本科)佔58.7%;研究生佔2.1%。高學歷(大學以上)人員比例超過總數的一半。可見,文化程度與守法自覺性、安全意識並不成正比。
還有一個想不到的是,深圳交警發現,涉酒駕駛發生事故的司機以駕齡在5年以上的駕駛員爲主。記者手中的一份圖表顯示,駕齡在5年以上的駕駛員佔到總數的63%;5年(含)以下駕齡的佔總量的34.8%;5至10年(含)駕齡的佔處罰總量的34.8%;10年以上駕齡的佔處罰總量的28.2%。這說明駕駛技術熟練後,駕駛員過於相信自己的駕駛技術,容易忽視駕駛安全。
另外,從酒精含量看,醉酒駕駛者以深度醉酒居多。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80(含)~100mg/100ml的佔總量的34.8%;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100mg/100ml(含)以上的佔總量的65.2%。
根據規定,駕駛人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於或等於20毫克,但小於80毫克爲飲酒後駕車;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於或等於80毫克爲醉酒駕車。
大概喝多少酒會達到這個標準?有關專家大體估算了一下:80mg/100ml,則相當於3兩低度白酒或者兩瓶啤酒;100mg/100ml,大致相當於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
絕大多數醉酒駕駛者都認爲自己當時沒喝多少
讓執法民警們不解的是,爲什麼查得這麼嚴,媒體天天在宣傳,還有涉酒駕駛?記者帶着問題採訪了幾個醉駕者。
王先生30歲出頭,是職業司機。8月20日晚,因爲酒精測試結果高達98,他被警方拘留。王先生告訴記者,當晚因爲有個朋友要離職,幾個同事相約送行,就出來喝了點酒。他這段時間一直在看報紙,知道警方查得很嚴,而且一旦醉酒駕駛就會被拘留。那天晚上,他很小心,只喝了一瓶多啤酒。“我知道開車不能喝酒,還特地選了就在我家樓下的飯店。我跟幾個住在福田的朋友說今天喝了酒不能送他們了,讓他們自己回家。而其中一個朋友說家很近,我想又是個女同志,就開車送了一下。沒想到,剛剛開出來,就碰上交警……”王先生很後悔。
趙先生是採購員。他告訴記者,他被拘留的那天,單位剛好有一個商業宴請,他幹這行不可能不陪客戶喝酒。客戶自己有司機,根本不管晚上會不會有交警查車,一上桌子就叫酒。“讓客戶一個人喝肯定不行,自己得陪啊!”趙先生也沒少喝。他也知道喝多了開車會被拘留,還在酒店裏睡到關門,覺得自己沒問題了纔開車出行。沒想到,還是因超標被拘留了。
另一位王先生也是司機,他的老闆當天晚上請客,被人灌酒灌得受不了,叫他頂幾杯酒。沒辦法,老闆喝多了叫他喝,他必須得喝。他對自己的酒量有信心,覺得喝幾杯應該沒問題。沒想到,酒精含量也超標了。
記者在採訪中發現,絕大多數醉駕者都認爲自己當時沒喝多少,而他們的實際酒精測試結果都在80mg/100ml以上。醉酒駕駛者紛紛表示,他判斷自己能不能開車,有沒有喝醉,憑藉的都是自身經驗。也正是這種經驗,讓他們心存僥倖。
不過,也不是一喝酒開車就都不合法。記者從警方獲悉,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低於20mg/100ml時,駕駛人可以合法開車。
專家告訴記者,血液酒精濃度與體重成反比。例如,體重爲50公斤的甲與70公斤的乙飲用相同的酒精飲料,甲體內的血液酒精濃度會比較高。因爲,人體內所含的水約佔人體質量的70%,而酒精完全溶解於人體的水中。其他影響因素還有很多,比如:個體差異、體溫、性別、年齡、人體脂肪含量、是否經常飲酒等都有關係。因爲個體的差異性過大,所以專家勸導駕駛者還是不要有僥倖心理,不要喝酒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