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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快跑!”長壽區一對農民夫婦,爲了讓自己未成年的兒子逃脫抓捕,竟在衆目睽睽下將民警的手臂抓住,同時推打警察。昨日,這對夫婦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長壽區檢察院提起公訴。
家住長壽區龍河鎮的張某、韓某兩口子,有一個讓他們不省心的兒子小剛(化名)。去年12月30日,小剛又因與他人打架,被長壽區公安分局雙龍派出所治安處罰,要他賠償受傷一方醫藥費300餘元。接到處罰決定,小剛謊稱帶的錢不夠,要找父母要點,並保證儘快回到派出所。於是,民警同意讓他回家拿錢。可是,小剛離開後沒再回來。不久,民警得知他出現在汽車站。於是,兩名民警立即駕車追到汽車站。
民警剛在車站門口下車,小剛手持一把西瓜刀就朝民警衝過來。民警趕忙躲閃,刀重重砍在警車門上。小剛仍沒有罷手的意思,繼續追砍民警。經過幾個回合較量,兩名民警終於將小剛手中的刀奪下,將其制服。
“兒子,快跑!”眼看兩名民警將兒子制服,一對中年夫婦突然衝了上來。原來,他們是小剛的父母,正在車站準備送兒子出走。
兩人一個去奪民警手中的刀,一個去掰民警抓住小剛的手。民警想要擺脫兩人,兩人就推打、抓扯民警,死活不讓民警騰出手去抓小剛。見父母纏住民警,小剛飛快地逃離汽車站。這時,小剛的父母仍與民警糾纏,企圖將民警從小剛手中繳獲的水果刀奪過來。
民警不得不請求支援。最後,派出所增援民警趕到,將小剛的父母制服。
跑了幾天後,小剛偷偷回到家裏。他沒有看到父母熟悉的身影,反正接到了派出所打來的電話。在電話中,民警告訴小剛,警方已將他的父母拘留。還未成年的小剛這才曉得了害怕,今年1月5日,他到派出所自首。因違反治安管理條例,警方對其處以拘留10天、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看到他們抓住小剛的雙手,用力背在身後,我怕他們把小剛捏疼了……”“都是自己不懂法,以爲奪過兒子砍人的刀就可以消滅罪證……”知道自己觸犯法律後,面對檢察官,小剛的父母悔恨不已。記者王明通訊員張力川
莫成孩子反面教材
對於小剛父母爲幫兒子逃跑而去抓扯警察的行爲,本案承辦檢察官認爲是“既害兒子也害自己”——本來只需賠償別人300餘元的醫藥費,可是經他們這樣一折騰,兒子不但沒能逃脫法律的制裁,還受到拘留10日、罰款500元的處罰。而他們自己,也將面臨刑罰。
檢察官稱,作爲父母,他們的做法,很可能讓還沒有成年的孩子以爲面對警察抓捕,逃跑纔是正確的。這樣的“身教”,對孩子的成長是非常不利的。一個明智的父母,在這種情況下應該做的,首先是勸其自首或陪同其到公安機關接受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