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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建立社會主義社會,是中國共產黨自成立之日起就確定了的奮鬥目標,也是全國各族人民在黨的領導下長期爲之奮鬥的目標。
新中國成立後,黨領導全國各族人民開始了有步驟地從新民主主義到社會主義的轉變。經過三年經濟恢復工作之後,1952年底,中共中央提出了黨在過渡時期的總路線,明確規定:“黨在這個過渡時期的總路線和總任務,是要在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內,逐步實現國家的社會主義工業化,並逐步實現國家對農業、對手工業和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
這個“一化三改”的總路線,其實質和主要任務是實現國家工業化,而爲了實現國家工業化,就必須實現對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全面確立社會主義的基本制度。
按照總路線的要求,黨從1953年起,在大力推進工業化建設的同時,開展了對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社會主義改造的主要任務是:把資本主義私人所有制改造成爲全民所有制,把以農民和手工業者個體勞動爲基礎的私人所有制改造成爲勞動羣衆集體所有制。
農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實際上就是農業的合作化。1953年,中共中央先後作出兩個關於農業合作化的決議,規定了我國農業社會主義改造的路線、方針和政策。中國農村的合作化,就是在這兩個決議的指導下開始的。到1956年底,農業社會主義改造在經歷了互助組、初級社、高級社三個階段後基本完成,全國加入合作社的農戶達96.3%。中國農村在發展穩定的氣氛中完成了幾千年的分散個體勞動向集體所有、集體經營的歷史性轉變。
在推進農業合作化的同時,從1953年11月開始至1956年底,黨採取“積極領導、穩步前進”的方針,以生產合作小組、供銷合作社、生產合作社等形式,從供銷入手,由小到大,由低到高,對手工業逐步實行社會主義改造,全國90%以上的手工業者加入了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