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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縣青年發帖舉報被訴:鎮書記稱自己是最大受害者
備受關注的“曹縣帖案”近日有了新進展:在網上發帖引發涉嫌誹謗案件的當事人段磊已獲國家賠償。
8月27日,段磊的代理律師在山東省曹縣人民檢察院,代段磊領取了國家賠償款16798元。其中,縣檢察院支付的部分爲11798元、縣公安局支付的部分爲5000元。段磊的父親在領取國家賠償款後簽下了名字。
據瞭解,今年2月初,段磊在互聯網上以“寫給省委領導的一封舉報信”等標題連發6篇內容相同的帖子。帖子稱,曹縣莊寨鎮書記郭峯“大量貪污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爲親戚朋友強攬工程,其子郭某經營KTV並賣毒吸毒、賣淫嫖娼,長期包養情婦”等。據有關部門勘驗,段磊所發帖子點擊次數共79次。
接到莊寨鎮黨委書記郭峯報案後,曹縣公安機關於2月8日立案偵查,2月25日將段磊刑拘,4月4日執行逮捕。7月3日,曹縣檢察院以涉嫌誹謗罪對段磊提起公訴。7月17日,曹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7月24日,因證據不足撤案撤訴,並釋放了被拘押150天的段磊。
據悉,就段磊在網絡發帖所反映內容及相關問題,山東省有關部門正在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