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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臺灣“今日新聞”報道,陳水扁家族4人以及臺北101前董事長陳敏薰涉僞證案1日下午一審宣判,5人僞證罪都成立,吳淑珍判2年有期徒刑、減刑爲1年,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則判決1年、減刑爲6個月。對此,國民黨“立委”邱毅強調,對於陳敏薰遭判1年6個月,扁家4人明顯判得太輕。
機要費案衍生的僞證案下午4時臺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陳敏薰遭判1年6個月,扁家成員則因都認罪而獲得減刑,吳淑珍判2年有期徒刑、減刑爲1年,陳致中、陳幸妤、趙建銘則都判決1年、減刑爲6個月。
對於一審宣判結果,邱毅強調,相對於陳敏薰遭判1年6個月,扁家四人明顯判得太輕,法官更有放水之嫌。邱毅強調,教唆僞證的吳淑珍竟比被教唆僞證的陳敏薰刑期還要短,實在不符比例原則。
邱毅還質疑法官對扁家人法外施恩,因爲若是在昨日宣判,由於新制未上路,扁家人就不能以服社會勞動躲過入監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