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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北京市開始對進入的外埠車輛進行執法檢查,無環保標誌的車輛不得進京。本市在各區縣行政許可服務中心共設置了23個申領核發點,每天9時至17時,符合標準的機動車車主均可就近在任一核發點免費申領環保合格標誌。
環保合格標誌分爲綠色合格標誌和黃色合格標誌兩種。其中,黃色合格標誌車輛不得在五環路以內的道路(含五環路)行駛;從10月1日起,黃色合格標誌車輛不得在六環路以內道路(含六環路)行駛。凡在本市註冊的機動車(不包括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和摩托車等)均可申領環保合格標誌。環保合格標誌有效期暫定到2011年。
達到以下標準的機動車可取得進京環保標誌:經年度檢測環保合格、符合國I標準(含)以上的汽油車,一般情況下,在以下時段登記註冊的,可以取得進京綠色環保合格標誌:(1)2000年7月1日起註冊登記的第一類輕型汽車(指設計乘員數包括司機不超過6人,且最大總質量小於等於2.5噸、至少有四輪的車);(2)2001年10月1日起註冊登記的第二類輕型汽車(指除了第一類以外,總質量不超過3.5噸的其他輕型車);(3)2003年7月1日起註冊登記的點燃式發動機重型汽車。
經年度檢測環保合格、符合國家III標準(含)以上的柴油車,一般情況下,在以下時段登記註冊的可以申領進京綠色環保合格標誌:(1)2008年7月1日起註冊登記的柴油車;(2)2007年3月1日起註冊登記的公交柴油車。
本市在各區縣行政許可服務中心共設置了23個申領核發點,南開、津南、漢沽、武清、寶坻區設在區環保局,各車主可就近在任一核發點申領。此外,有進京長途班線客運車輛、旅遊包車客運車輛和貨運車輛的企業,統一到本區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申領;出租車統一到所有企業(聯衆服務中心各分部)登記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