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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佈通知,停止2002年的“雙薪制”計稅方法,年底雙薪收入將不再分別計稅。這意味着員工最後一個月的納稅額將增加,實際收入將縮水。(9月1日《廣州日報》)
停止“雙薪制”計稅方法,意味着原來的第12個月和第13個月“雙薪”分開計稅被否。所謂“雙薪”合併,算做一個月的工資收入來累加所得稅,等於從員工第13個月工資中多拿走一部分。
依照上海財經大學財稅專家胡怡的測算,職工第12個月的薪水如是5000元,第13個月的薪水也是5000元,按照原來的“雙薪制”計稅方法,應納稅額爲650元。若按“稅收新政”,“二合一”的基數爲1萬元,扣除2000元的個稅起徵點,然後在8000元的基礎上計稅,應納稅額爲1225元,比原來的算法多出575元。另有媒體測算,即使將月薪降低爲3000元,執行“稅收新政”也要比原來多納稅75元。
75元看似是個小數字,卻不是個小數字。目前全國約有3億城鎮就業人口,若每個人多徵“雙薪稅”75元,全國就是200多億。即使按照統計口徑認定的城鎮單位職工爲1.3億人,那也有100個億。輕輕“動”一下腦子,稅收就可以增收100個億,何等的合算!
這次“稅收新政”如同“瞎子抵棍”——說來就來,讓廣大民衆猝不及防。新政是想讓高收入者多繳稅,低收入者少納稅嗎?低收入者本來工資就存有欠賬,好不容易盼來一年一次的第13個月薪水,實際收入沒能增加,卻要被硬性扣去75元,在日常開支不斷增加的背景下,他們心裏會是什麼滋味?稅收部門不是到了山窮水盡的地步,何須要打這樣的主意?
從已知情況看,稅務部門只是說“部分地區反映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執行口徑不夠明確,爲公平稅負”才這樣做。這是什麼理由?民衆會相信這樣的理由嗎?稅務部門爲何不聽聽民衆心聲,尊重民衆的訴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