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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昨天從天津市衛生局獲悉,市衛生部門日前轉發衛生部文件,根據相關要求,對本市30餘家體檢中心進行檢查,要求健康體檢機構必須具備《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並對體檢場所、醫生、檢查項目等做出嚴格規定。
爲規範健康體檢市場的發展,9月1日由衛生部制定的《健康體檢管理暫行規定》正式實施,規定要求任何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單位一律不得從事體檢活動。規定實施後,對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仍從事體檢活動的機構,市衛生監督部門將依法取締。凡已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體檢機構,應在今年11月30日前完成健康體檢服務登記。
隨着市民保健意識的增強,近年津城商業體檢機構數量不斷增多,也暴露出諸多問題。日前,家住河西區的私企老闆杜先生向本報反映,一個月前,他參加某商業體檢機構價格高達5000餘元的“豪華體檢套餐”。體檢過程中,他發現一些項目過於繁雜,如頸動脈彩超和經顱多普勒等,事後才知道只有患心腦血管疾病的人才應去檢查,已屬於醫學體檢範疇,而且受檢時的醫療安全也無從保證。
據瞭解,體檢問題還包括,如一些機構無相關執業資格就開展體檢活動;一些機構添置不必要的高價體檢項目;有的機構工作人員業務素質不過硬,造成體檢結果嚴重有誤;甚至有機構工作人員充當“體檢槍手”幫體檢者矇混過關等。
體檢場所有標準
市衛生局醫政處負責人表示,體檢機構不得以贏利爲目的對受檢者進行重複檢查,不得以健康體檢爲名出售藥品、保健品、醫療保健器械等。體檢場所建築面積應不少於400平方米,每個獨立檢查室使用面積不少於6平方米;登記的診療科目至少包括內科、外科、婦產科等檢驗科;體檢單位至少有2名具有內科或外科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執業醫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