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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北樂昌市一女子戀愛後經常不回家,親戚惱怒之下,邀人將女子戀人亂刀捅死。九月二日下午,這名女子的親戚受到法院審判。
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三日晚,樂昌女子丘曉與男友餘強(兩人爲化名)正在街上約會,被親戚郭志章看到。因丘曉談戀愛後經常不回家,郭志章就上去質問餘強,餘強見狀跑開了。
次日凌晨二時許,郭志章以講數爲由約餘強在樂昌市火車站見面。
之後,郭志章叫來了歐某、朱某、李某(均未滿十八週歲)三人攜帶匕首等兇器去等候,見面後,餘強被歐、朱、李三人帶回郭志章的租住處的樓下,郭志章吩咐歐某等人用刀捅餘強幾刀。
幾個未成年少男很聽話,真的就將餘強拖到小巷內毆打。餘強反抗,用隨身攜帶的小刀刺傷歐、朱後就跑,歐、朱、李在樂昌市火車站對面追到餘強後,歐某用刀刺餘強胸部、背部數刀,朱用刀刺餘強腿部,李用水泥塊毆打餘強頭部,致餘強心臟破裂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在昨日的審判中,公訴機關指控認爲,被告人郭志章、歐某、朱某、李某的行爲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歐某、朱某、李某犯罪時未滿十八週歲,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而刑滿釋放後不足五年的郭志章將被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