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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信息化是社會信息化的基礎,爲推動社區信息化建設,天津市經濟和信息化委與市民政局從政策研究、地方標準制定、社區公共服務和管理平臺建設等方面入手,共同研究制定了社區信息化建設對策,解決和改善當前本市社區信息化各自爲政、條條獨立,社區信息重複採集、基層工作負擔過重等問題,推進本市社區信息化建設。
經天津市經濟和信息化委與市民政局研究決定,首先在市內六區、濱海新區(塘沽、漢沽、大港)和開發區進行社區信息化試點推廣。通過開展社區信息化試點建設,部署和應用市社區管理和社區服務綜合信息平臺,探索新的社區信息化發展模式,解決當前社區政務信息無標準、多重採集、共享不足,適合居民需要的服務少等問題,提供社區工作效率和服務能力。
規範社區信息的採集、開發和應用。注重社區信息資源規劃,完善數據採集標準規範,根據職能並結合日常工作,明確街道(鎮)、社區和有關部門的信息採集分工。及時更新社區信息,實現社區信息的動態管理。建設社區綜合數據庫,重點開發好轄區人口、重點對象、社區組織、社工隊伍、公益性設施等基礎信息,以及民政、勞動、文化、計生、衛生、公安、商業、建設等專題信息。加強社區信息分析與處理,建立社區業務分析制度,充分挖掘信息資源價值。推進社區信息資源的公益性和市場性開發利用。加強個人信息保護工作。推進社區信息化建設工作,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統籌規劃、試點示範階段(2009年底前)。今年內在市內六區、濱海三區和市開發區各選取1個以上街道及所屬2個以上社區參加,進行社區信息化試點,部署市社區管理和社區服務綜合信息平臺。其他願意進行試點的區(縣)如具備條件,可向市工作組提出申請,經批准後一併進行試點。
對全市社區信息化工作進行統籌規劃,協調組織。依託平臺建設區、街道、社區網站,收集並及時更新發布動態信息、便民服務信息。建設成本低、效果好、實用性強、宜推廣的試點項目。同時收集試點單位反饋意見,修訂社區信息化標準,完善平臺。
全市統一建設覆蓋社區各類業務、以社區綜合數據庫爲支撐、渠道界面統一、集中部署的社區綜合信息平臺,全面支撐社區管理和社區服務工作。已開展社區信息化工作的區縣,對部署在不同層級、不同部門、分散孤立、用途單一的各類社區信息系統,要進行優化整合,在保證服務質量的前提下,向集約化社區綜合信息平臺遷移。尚未開展社區信息化工作的區縣,要按照統一部署,統籌規劃,合理安排,協同建設社區綜合信息平臺,避免重複和盲目建設。
(二)協同應用、有序展開階段(2010年底前)。重點推進人口計生、人力社保、文化、公安、衛生、教育等部門業務系統與社區綜合信息平臺的銜接,促進資源共享,互聯互通。
(三)整體推進、推廣應用階段(2011年底前)。在總結試點經驗基礎上,在全市範圍內開展社區綜合信息平臺的推廣應用工作,並出臺社區信息化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