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近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分三步走實施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改革。此項改革關乎3000萬事業單位職工切身利益,其內容、走向引起廣泛關注——
9月2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分三步走實施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改革,到2010年,事業單位將全面實行績效工資制。這項改革觸及事業單位收入分配之要害,關乎3000萬事業單位職工切身利益,可謂影響深遠、意義重大。
亮點:開前門關後門
按照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改革“路線圖”要求,改革將分三步走。第一步,從2009年1月1日起首先在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第二步,配合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特別是實行基本藥物制度,從2009年10月1日起在疾病預防控制、健康教育、婦幼保健、精神衛生、應急救治、採供血、衛生監督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和鄉鎮衛生院、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等基層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實施;第三步從2010年1月1日起,在其他事業單位實施。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的同時,對離退休人員發放生活補貼。
中國勞動學會薪酬專業委員會會長蘇海南指出,分三步走既合理又科學。當前義務教育教師、基層公共醫療服務人員待遇偏低是明顯事實,首先對他們實施績效工資改革有利於提高他們的收入待遇,進而有利於改善基層公共服務水平。
蘇海南將此次改革總結爲“開前門、關後門”。“開前門”指的是實施績效工資,而“關後門”就是要全面清理規範事業單位的津貼補貼發放。
此次改革與2006年事業單位工資改革一脈相承。2006年的事業單位工資改革方案已明確,事業單位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崗位績效工資由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和津貼補貼四部分組成,其中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爲基本工資。“通過實施績效工資,同時規範事業單位創收收入,重點是清理整頓事業單位自行發放的津貼補貼,將起到削峯填谷的作用,縮小不合理收入差距。對絕大部分事業單位職工而言,收入水平將有相應提高。”蘇海南表示。
“此次明確事業單位推行績效工資,使職工對未來收入有好的預期。這對當前擴大內需、提振消費意義重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勞動科學研究所副所長莫榮說。
難點:劃範圍定標準
“‘補低限高’是此次改革和清理相結合的目的,‘補低’容易‘限高’難,事業單位要搞好績效工資改革,特別需要把握好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係。”蘇海南說。
2006年儘管提出績效工作的概念,但並沒有真正推進這項改革。“當時很大程度上是因爲事業單位的津貼補貼比較混亂,跟單位和個人的績效聯繫不緊密。另外,績效工資總量如何確定,財政能否承受,這些都是要考慮的問題。”蘇海南說,當前需要重視兩個問題:
一是事業單位創收部分如何界定?比如,公益型事業單位如果把主要精力用在創收或提供公共服務也高價收費,這就偏離了公益性事業單位的性質,需要通過制度安排加以糾正。那麼,哪些事業單位可創收?創收的範圍到底怎麼界定?合理與不合理的區別在哪裏?合法合理的創收有多少可用於個人?蘇海南認爲,釐清這些問題的關鍵是把事業單位發放的不合規、不合理津貼補貼的源頭管住;對名目繁雜的收入要進行整頓、清理。這就需要研究出臺相應的配套政策措施加以明確。
二是對於績效的考覈沒有系統、成熟的經驗。蘇海南指出,公益性事業單位績效考覈是一個世界性難題。而我國已有許多企業和某些事業單位都進行了建立績效管理制度探索,按績效考覈結果兌現績效工資。當前我們應借鑑企業的成功經驗,總結這些事業單位的有益經驗,促進所有事業單位建立健全績效考覈制度,爲績效工資分配提供量化依據。
近日,衛生部提出要建立以服務數量、服務質量、服務效果和居民滿意度爲主要指標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績效考覈辦法。績效工資要根據考覈結果發放,遏制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不合理的趨利行爲,嚴禁醫務人員收入分配與醫療服務收入掛鉤。
有關專家也指出,績效工資改革中,如何確立完善的績效評價機制尤爲重要。但事實上許多工作如基層醫療服務質量和效果,很難有量化的指標,可操作性也有相當難度。而如果要組織力量進行科學評議,則需要投入大量人力、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