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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濃縮的都是精華”——潘長江的這句經典名言,自從在春節晚會上一炮走紅,就常被小個子人士拿來引用。然而,“就業歧視”無所不在,“身高歧視”就讓“精華”們鬱悶。
“身高歧視”最近在重慶開縣惹出一場官司:考生小孟在參加事業單位招考,卻因身高不足1.68米被拒,於是小孟以開縣人事局存在“身高歧視”爲由,將對方告上了法庭(《重慶晚報》9月3日)。
在就業領域,什麼算是歧視,怎樣認定歧視,很難一句話說明白,往往不能一概而論。歸根結底,得看你所提出的某個特殊要求,是否與職位有不可分割的關係。一般來說,諸如種族、民族、膚色等等,是最爲明顯的“無關項”,我們一眼就可辨別。但對於身高,卻還要具體分析。
比如,神舟五號載楊利偉上天后,我們知道了航天員身高的要求。我國選拔航天員,身高要求在1.60米至1.72米,今後將放寬到1.75米。這個要求,考慮到了飛船尺寸、艙內空間、脊柱對抗衝擊力、運載火箭推力等等,是經過無數實驗得出的科學結論,沒有人會說它是“身高歧視”。
反觀重慶小孟的遭遇,對方其實也提出了貌似合理的理由:招錄的是一線執法人員,要面對煤礦非法開採行爲,不排除有暴力抗法的情況,所以要求身高1.68米以上,體格強壯,才能應對突發事件。
但仔細一琢磨就會發現,這個理由有些牽強。一個1.6米的小個子,必然敵不過一個1.8米的大個子嗎?姚明和李連杰單挑,誰的勝算更大?
其實,用人單位只是在想當然,盲目認爲個子越高越強壯,借用了身高標準去衡量體格,而並非該職位真對身高有什麼特殊要求。不客氣地說,這完全是一個懶人出的懶招兒,確確實實存在“身高歧視”問題,也就難怪會引發考生的憤怒。
假如用人單位願意費點事,完全有更好的辦法。比如,模擬真實工作環境對身體素質的要求,增加百米衝刺、萬米長跑、俯臥撐、扔鉛球等體能測試環節,完全能挑出符合需要的人才,且遠比用身高篩選來得公平合理。
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類似的“身高歧視”經常發生,許多情況下並不合理,暴露出招考方的工作作風流於簡單、粗糙和隨意。希望小孟打的這場官司,能夠“刺”一下這類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