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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中科技大學出版有限公司女出納郝某,染上賭博惡習,於是利用職務之便,在一年多的時間內挪用公款108次共計357.33萬元,用於賭博和歸還賭博所欠下的高利貸。昨日,此案在(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法院開庭審理,已過不惑之年的郝某淚灑法庭,對全部指控事實供認不諱。
據指控,今年49歲的郝某,平時喜歡打晃晃和在網上玩百家樂,成癮後投入資金越來越多,但經常輸光,最多的一次輸了8萬元。
爲籌賭資,郝某打起了單位的主意。自2008年1月開始,她陸續通過開虛假支票或者以虛假名目轉賬等方式,挪用單位公款。今年3月,出版公司進行內部審計發現賬目有問題。公司遂對員工進行查問,心虛的郝某頂不住壓力,主動向單位說出真相。郝某後來交代,所挪用的款項中,賭博輸了100多萬元,另有100多萬元用於還高利貸。
此後,爲歸還單位被挪用款項,郝某和家人四處籌款,在4月初就將全部挪用款項還給了出版公司。當年5月,郝某被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檢察院逮捕。
昨日公訴人認爲,華中科技大學出版有限公司應視爲國有單位,郝某屬於國家工作人員,所以本案應當以挪用公款罪論處。
當天在最後陳述時,一直較爲冷靜的郝某突然哭起來,深感懺悔。
由於郝某認罪態度好,公訴機關建議法庭適當考慮從輕處罰。法院將擇日宣判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