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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香港文匯報報道,港府經廣泛諮詢後,修訂討論已久的大埔區校園驗毒試行計劃細則。警方將不會介入計劃,對測試呈陽性反應的學生,亦不會被控以吸毒罪名,校方也不得因此開除其學籍。港府要求家長及學生須同時簽署驗毒同意書,學生之後更可選擇“臨場縮沙”。港府消息人士表示,專責驗毒隊伍將會每月不定期到訪學校兩次,爲期半年的試驗計劃可爲區內約4,800名學生提供測試,佔整體參與學生的30%。
港府舉辦多場諮詢會後,決定對將於今年12月推出的大埔區校園驗毒試行計劃進行修訂,提出警方不會介入計劃,學生資料和測試結果不會交給警方。港府消息人士解釋,計劃旨在鞏固沒吸毒的學生遠離毒品的決心,亦能觸發吸毒學生戒毒的動機,及早介入吸毒個案,而並非協助警方緝毒。警方不介入可令學生更安心參與計劃,警方現有的情報和渠道亦足以達到打擊毒品的目標。
港府除依舊要求家長鬚簽署同意書,還修訂要學生須事先簽署,同意書有效期1年,但期間學生可隨時更改意向。港府會委託非政府機構成立專責驗毒隊伍,包括男女護士各一名、兩名社工以及一名資料管理員,每月會不定期到訪同一所中學兩次,隨機抽選學生進行測試,學生分爲中一至中五,以及中六至中七兩組,抽樣比例是2比1。
專責隊伍到校前一週會事先通知校長,驗毒前一日隨機抽籤揀選化驗學生名單,每月到訪兩次,每次爲2.5%參與計劃的學生驗尿。若學生尿液樣本在第一次需時15分鐘的快速測試後呈陽性反應,可選擇進行第二次測試,甚至可將樣本送往認可化驗室。確認陽性結果後,專責隊伍便會通知校長及家長,並提供輔導及跟進。不過,港府容許已簽署驗毒同意書的學生“臨場縮沙”,而社工會了解臨場縮沙的原因。
港府消息人士表示,雖然在測試中呈陽性反應的學生不會因此被檢控,但不表示他們獲得“免死金牌”,若涉及吸毒以外的罪行,如毒品分銷,社工會先勸喻學生自首,若涉案學生拒絕自首,社工會向警方舉報。港府強調今次的修訂已徵詢律政司的意見,現會把方案徵詢各界意見,包括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有信心計劃得到各界支持。
港府指驗毒計劃已取得大埔區全部23家中學的支持,涉及學生約2萬人。消息人士表示,大埔區早前有調查顯示,分別有70%及85%受訪學生及家長支持驗毒計劃,即約8成受訪學生會參與,涉及16,000人,每月將會在當中抽查5%,半年可望替4,800名學生進行驗毒測試,佔整體參與學生的30%。
律師會會長王桂壎歡迎港府修訂計劃,認爲新建議保障學生權利和私隱。他稱,即使要學生及家長雙方簽署同意書纔可進行驗毒,均不會影響計劃的推行。
他建議當有關的學生完全戒毒後,港府便應該將驗毒的資料銷燬,學生驗毒資料的保存時間應越短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