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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9月4日上午9點
地點:衢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事由:受賄
就像錢旭平在法庭最後陳述中說的那樣,他是“從管理罪犯的人變成了罪犯”。
出事之前,他是浙江省十里坪監獄副監獄長,入行30年。
其落馬與原浙江省監獄管理局局長田豐的受賄案有關,紀委在調查田豐的問題時找錢旭平協助調查,他主動交代了自己受賄的事實。
據指控,他涉嫌非法收受他人賄賂91000元。
大多受賄是春節的禮金按檢察官的說法,錢旭平屬於“全案自首”。
也就是說,起訴書最終認定的所有涉嫌犯罪事實,他都在接受紀委審查時如實交代,這也許會在法院的最終判決中被認定爲從輕情節。
從1999年到2003年,他在擔任浙江省十里豐水泥廠廠長、浙江省十里豐監獄副監獄長期間,7次收受他人賄賂,爲有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
其中有5次發生在春節期間,大多爲1000元到3000元不等的現金或購物券,最大的一筆是他在家中收受爲十里豐水泥廠經銷水泥的葉某送的20000元和攝像機一臺。
曾送給監獄局長一幅畫錢旭平對自己所犯的罪行沒有異議,法庭辯論的焦點集中在兩點:
一是檢察院認定2003年春節期間,十里豐監獄原監獄長奚建榮叫錢旭平幫他搞一幅好畫,他打電話給當時爲十里豐水泥廠提供計量、輸送設備的一家杭州公司的總經理江某,以2萬元的價格購得兩幅名家國畫。
其中一幅由江某送給了奚建榮,另一幅錢旭平在當年12月28日送給了浙江省監獄管理局原局長田豐。
辯護人認爲,奚建榮的畫是他直接從江某處拿到的,不應該算在錢旭平的頭上。
二是錢旭平曾在辦公室收受十里豐水泥廠工程承包商陳某送的購物券5000元。
錢旭平在庭上表示,在紀委調查期間,他忘了一件事,收受這5000元購物券後,他曾試圖退還未果,就用這筆錢填了陳某欠十里豐水泥廠的尾款。
“這件事是前不久妻子在整理收據時發現的,不過也怪我自己沒記起來,希望法庭採納。”錢旭平在庭上說。
從起訴書上看,錢旭平自2004年出任十里坪監獄副監獄長之後,他再沒有受賄行爲。
我一直在接受道德和親情的審判錢旭平出身於警察家庭,父親、姐姐都在公安部門工作。在最後的法庭陳述時,身材魁梧的他潸然淚下。
他說,在紀委調查階段,母親病危,紀委破例讓他回家探親一次,但不久母親病逝,他不能在身邊。今年夏天,女兒參加高考,他不但沒能在女兒身邊,反而給她平添了那麼大的心理壓力。
“在沒有接受法庭審判之前,我一直在接受道德和親情的審判。”這是錢旭平昨天在法庭上說的最後一句話。